
原创 石光伟
没有哪一种肉食,能像鸡肉这样风情万种,南北通吃。
鸡原本是丛林之鸟,却被人们养在笼中驯化成傍地而行的家禽,它跨越山海和种族,成了人类饮食中的世界语言。
鸡,就这样悄无声息,而又不可阻挡地成了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尽管鸡现在已无法飞行,却借助国际贸易成了世界上迁徙最频繁的鸟类。

一只鸡身上的各个部位,可能会分布在全球的两端,鸡爪留在了中国,鸡腿去了俄罗斯,西班牙人拿到了鸡翅,土耳其人拿到了鸡肠,荷兰的鸡汤厂家得到了鸡骨,而鸡胸肉则去了美国和英国…
对于上世纪八0、九0年代生活在九条岭矿区的人家,养鸡、收蛋、吃鸡肉、享用鸡蛋,是每个家庭的日常。家中养鸡虽有点小辛苦,但也给岁月静好的生活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而且那时我家养的鸡只进口、不出口。
自己做为一个吃货,但烹饪技术一般。
鸡肉的烹饪可繁可简,吃法上能缓能急,它被人类调教的如此妥贴,又将人类改造的如此彻底。
家常对鸡的做法不外乎两种,一曰红;二曰白。
红是类似红烧鸡块的做法。
自家养的鸡岁龄长,肉质更加紧实,多种谷物喂养,鸡肉中积累了更充足的风味物质。

将鸡宰杀洗净,剁成小块,热锅中倒入植物油,加适量白砂糖,待锅中起沫后倒入剁好的鸡块翻炒,加葱姜、料酒等调料,炒至鸡肉表面变白后,在锅中加入没过鸡块的开水。
九条岭的野生蘑菇,秋天采摘,晒干后鲜味更浓,这是鸡的灵魂伴侣。
干蘑菇快速洗净,放入锅中。
自己还喜欢再在锅中加入半块豆腐乳。
翻滚的汤汁循循善诱,浸染鸡肉精华,释放蘑菇深藏的浓香,闷炖一小时,鲜味与肉汁充分融合,肉块呈诱人的深褐色。
鸡肉装大盘上桌,用筷子夹一块肉,啜去汤汁,汤汁在口中狼奔豕突,浑身都酥软了。再将肉块放入手中,三指并用,肉块的肌纤维和胶质受热散开,依然嚼劲十足。大快朵颐。
对肉块的所有赞美,你只能从表情丰富的脸上阅读。
另一种做法:白。
将宰杀的鸡洗干净,大锅装满冷水,放入整鸡,加入姜、花椒料酒,大火烧开,撇去浮沫,中火炖一个半小时,肉烂骨酥。
汤浓得像奶一样,非常鲜,舀一碗汤洒上葱花、香菜。苍天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鲜的汤呢?那碗汤和那天以及我上鄂烫出的水泡,就这样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深处。
整鸡捞出装盘上桌,直接上手,抓住鸡腿没有长过毛的那个部分,一掰一拧,整个鸡腿就跟鸡身分离,单手提腿略洒一点盐,然后双手并用,犹抱鸡腿半遮面,如梁山好汉般大快朵颐。
对不怎么讲究用餐礼仪的我来说,这种吃法畅快淋漓。尤其对付白水煮鸡这种,从形式到内容都如此原始剽悍的食物,使用绣花般的手法拆解,无异于梁山好汉大快朵颐时用奶瓶喝酒。更关键的是,吃完了,摘掉塑料套套,两手清白,一点做案痕迹都没有,遗憾…
啃完鸡腿,盘子边和厨房锅里鸡汤中的脂肪与汤汁已凝成肉冻状,楚楚颤动。双手八根手指和上下唇也不免幸福而暧昧地粘连在了一起。用餐巾纸是擦不掉,须用水洗,洗完后余香留指,三日不绝。
……
张爱玲曾用红玫瑰与白玫瑰作比,形容男人在选女人时的首鼠两端。
做为吃货,我则把更多的犹豫奉献给了对鸡肉做法的选择。
用她那段经典的比喻————吃了红烧大盘鸡,白水清炖鸡自然变成了床前明月光;而吃了白水清炖鸡,红烧大盘鸡则又成了心中挥之不去的朱砂痣……
在我们的餐桌上,鸡寻常又亲切,既可作为美味存在,同时也有凌驾于饮食之上的寓意…

很少有动物像鸡一样,与人的餐桌如此紧密,它们跨越东西,辗转万里,穿过人间烟火,留下风情万千。
四方时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
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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