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章(治国)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1] 民不畏威:百姓不害怕暴力。威,力。
[2] 狎:通“狭”,狭窄,逼迫。
[3] 厌:通“压”,压榨。下文“夫唯不厌”中“厌”与此同义。
[4] 厌:厌恶。
[5] 自知不自见:自己知道而不自我表现。见,同“现”。
[6] 自爱不自贵:自我爱护而不自显高贵。
【译文】
如果百姓不畏惧暴力,那么就会有更大的暴力到来。
不要逼迫百姓的处所,不要压榨百姓的生活。正因为不压榨百姓,因此百姓就不会厌恶他。
因此,圣人自己知道而不自我表现,自我爱护而不自显高贵。所以,抛弃“自见”、“自贵”,采取“自知”、“自爱”。
本章阐述的是反对暴政的思想。压迫愈重,反抗愈强。主张统治者必须以“慈爱”、“俭啬”、“不争”的态度治国,“无狎”、“无厌”,百姓就不会厌弃。只要圣人有自知之明,自爱之道,不自见,不自贵,就能够清静无为,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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