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得高中的时候总是极爱写作的,常常在周末把一周写好的文章塞进信封,头也不回地跑去中国邮政。
有时候在路上碰到朋友,被问去哪时,也总是不肯说。口中叫嚷着,“回家,回家啦!”这是在我十七岁一个不能说的秘密。
偌大的中国邮政总是空荡荡的,只有一个值班的大姐姐坐在那。好像现在的许多人,有了手机,连寄信都不会啦。从前什么都慢,现在想要联系只需一个电话扣过去就行啦。

我的信封总是鼓鼓的,里面装了好多页纸。那是少年的梦想啊,我十七岁的时候,每天也就只有看书看小说这件事。
同学也对我挺极好的,每天会从家里从宿舍带书给我,周末的时候,我会坐公交泡在市图书馆,回学校时每次都借了四本书,因为我的借记卡只能借四本书。
所以那段时间我的阅读量是非常大的,什么书都看。但也常常被人说,你每天看这么多书,有什么用呀?这其实也并不是嘲笑,只是善意的提醒,让我多用点时间在学习上。然而当时我已经非常的惆怅,对未来也是一片迷茫,厌学非常的明显。因此我只能不说话,因为我也回答不了,看书有什么用?又挣不到钱,又浪费时间,可心里对书本还是喜欢的要紧。惆怅孤帆连夜发,送行淡月微云,在深夜梦入书中的世界。
装信封的时候来也常常是大姐姐动的手,她说,我来帮你粘胶水,贴邮票 。
我总是坐那儿,好长一段时间,也没有其他人会进来这里。我没有看到跟我一样写信寄信的人。
很多寄出去的信,都一封封石沉大海。那时候我虽然表面上没什么,但心里还挺沮丧的。后来有个出版社给我寄回来一本书,用印着出版社logo标志的袋子包装着。我就把它放在课桌上,用作业老老实实的压着。隔一段时间看一下,心里高兴极了。想着自己有一天也可以出书该多好。
长大了后会发现,这其实很困难的。出版社要承担很大的风险,要承受出书卖不出去的经济损失,根本不可能去做这件事,在你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时,除非你非常有名,不然都是浮云。
就跟电视上的广告我长大了要当宇航员一样,每个人都这样想,几率实在小的吓人。就跟很多人都抱着侥幸的心态去买彩票一样,能中一百万的,百万个人里面差不多一个吧。
后来我的文章经常刊登在校报上,认识的朋友有时在路上碰到也会很高兴的跟我讲,我看到又在刚发的校报上看到你的文章啦,开心。但其实还有很多人是班上校报都没发的,我状似随意的问一下,都不知道我们学校居然有校报。我的两个编辑老师我也从来没见过她们 ,其实挺遗憾的。
我上语文课从来不听课,都是躲在那看小说。一开始,语文老师会经常点我起来回答问题,后来发现我连书都没拿出来,也不知道在讲哪里,也就渐渐的不在点我了。她对我其实也无可奈何的,知道我不会听课。但是令我很感动的是,她把我所有的文章给装订起来,取名《邹语自话,超然物外》,大概有十万字。现在读来,还挺幽默的。而且当时自己其实有点叛逆,很多都是很尖锐的。你在讽刺谁?
当时还借给很多人看啦,隔壁班的一个男孩子一直找我借,但这本书一直在别人手里传,直到毕业啦,他都没看到这本书,对他挺愧疚的。
班上的同学看过之后,啊,这件事,我记得。歌神德拉库斯的梗,早上阳光透过玻璃窗,还有这个笨蛋我知道是谁…
我高中的时候,我喜欢做的事情其实都做了。 谢谢自己这么勇敢,现在想想,都挺心疼自己的,书还回来的时候,还有人用小纸条给我留言,鼓励我,都会让我用心记住。
如果有人说我是个很好很好的人,说我单纯善良,说我阳光,但其实我很迷茫,总是受伤,因为是你给了我光,因为是你,我才变成了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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