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奢求别人的理解,这世界本就孤独。此生我们能完全掌控的事本来就很少,可至少自己的言行多数时候还是可以自己掌控的。与人相处时不要多话,独处时不擅自行动。
今天和两个之前的同事相约爬山吃饭。她们一个两个都在寻找新的正作机会,我是懒惰的那一个,哪怕停滞不前也还在想等等看看。很失小态,又开始如自己讨厌的人一样喋喋不休、批天骂地。现在想想,我与自己口中厌弃的那些人又有什么不同?无非是他们说与我恶心,我说与别人恶心罢了。所以谨言模行真的不是虚礼,要常常铭记于心才是。不太放松、不太坦诚的相会,也度过得并不开心,所以以后还是最好自己独处,也别参于一些无甚趣味的聚会是好。
我们总是习惯安于别比别人优越,而常常忘了别人也会想要凌架于我们之上,也会想要获得认同。所以对身边人深深抱歉!自己的好为人师、自以为是、喋喋不休,真的非常令人讨厌! 既已见之,望渐进改之。
我穿着很随意便去赴约,爬得我到深圳来时第一次团队活动去的那座山。不太美好的回忆,因为那个公司运营不善,我成了最终被劝退的那个人。有段时间我都非常自我怀疑,删掉了那个“没眼光”公司的所有联络人,并且长时间心有余悸。可时间过去,我渐渐意识到,所有这些结果都不是我自身的能力有问题,而是我坚持与这世界格之不入——不费力融入,也不屈膝迎合。我太执拗,也太天真,以为人在做天在看,苍天有眼,是金子总会发光。可是我常文因为沉溺于自己的光亮、太爱惜自己的羽毛,而忘了别的金子也在发光、别人的羽毛更加蓬松。在我孤高的小世界里,一切简单纯净,而这世界实则拥挤不堪,而我正身处这世界之中!
去了两年前的那家餐馆,和一年前同战壕奋斗过的前同事。食物依旧很美味,甚至吃得比往常更多,连同过去岁月的无措与低下一同吃下,慢慢消化。
回来的路上,只想念此时手中的笔和笔下的纸,仿佛有千言万语要诉说。这支写一会就要动推下墨汁筒的宝蓝色钢笔,当初差点就被抛弃。因为忘了带回我用惯了的灰色Lamy, 也便临时抽上墨水拿来用了,除了要手动推墨其他竟然一切良好。
我写得满头冒汗,或许是喝了热茶的原因,也许是握笔的手太过用力。我常常想能这样肆无忌惮地表达自己,也怕是这被圈禁自由的国度里最大的自由了吧!
这是一次聚会,我我不愿称它为老友记。因为我过得不轻松,她们也一样。我们都有自己不同程度上的迷失,而且彼此也都无法了解对方。我看到富人区灯火通明,高楼大厦,也看到夜深人静时的微凉寂寞。我们可以按照自己最舒服的方式活着,这是最大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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