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宝(1094年-1170年),字元龟,宋代潮州海阳县登瀛(今广东潮州市归湖镇)人。是北宋和南宋交接时期的人物,他有“岭南六先生”之美誉,并被后人称为“潮州前八贤”之首。先祖由福建温陵(今泉州)迁漳浦,再迁广东饶平,后定居于海阳。早年参加科举考试,南宋建炎二年(1128)廷试第二,中榜眼,授南雄州教授,成为宋代时期岭南地区唯一的榜眼如今在潮州市内的牌坊街,有一道牌坊,上面有“榜眼”两字,就是他的。
绍兴初年,任枢密院计议。绍兴八年(1138),差监登闻鼓院,主管台州崇道观。绍兴十年(1140),抗金名相赵鼎贬谪潮州,当时王大宝正好归潮家居,与赵共研《论语》。赵赞叹王的文章学识。王大宝知连州时又结识抗金名将张浚。改任袁州知州时,曾进《诗书易解》,高宗阅后颇为赞赏,任命为国子司业兼崇政殿说书。其后历任直敷文阁、温州知州、提点福建刑狱、提点广东刑狱、礼部侍郎、右谏议大夫、兵部侍郎等官。乾道元年(1165),朝廷起用王为礼部尚书。六年四月十三日,病逝,赠谥大中大夫。著作有《周易证义》10卷、《书解》、《毛诗国风证义》6卷、《诗解》、《经筵讲义》2卷、《谏垣奏议》、《王元龟遗文》15卷等,均已亡佚。
王大宝几十年的官场生涯,正是靖康之耻之后的南宋初期,国家正处于饱受外族欺凌的年代。南宋朝廷虽然是偏安一偶,苟且偷安之中,但朝廷里官员主战和主和两派的争斗是非常的激烈,王大宝是属于强烈的主战派,不仅力争为岳飞等忠臣平反,更是一再上书皇帝,请求制定抗金大计,收复北方失地,同时一再强硬地弹劾谴责投降派的所作所为。
王大宝当官期间,体恤民苦,为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他先后上书奏请减免地瘠人贫的六州“免行钱”,使到民众减轻了不少负担;福建漳州的葵冈,林茂岭峻,盗贼得以设伏拦劫,他亲自捐钱30万,砍伐了杂树,铺设了10多里长的石道,使行人来往更方便安全;潮汕地区至今仍流传着“潮州薯免进贡”、“潮州民居,可以抹灰压脊”等有关他勤政爱民,减轻农民负担的佳话。
王大宝公一身刚直不阿,不畏权贵,嫉恶如仇,敢于纠弹不法分子,世人称他为王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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