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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其实我们都活在媚俗的王国里

读《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其实我们都活在媚俗的王国里

作者: 辰洛凡星 | 来源:发表于2019-06-30 08:41 被阅读18次

        初中读书,一本嚼不烂决不开始下一本,一是因为那时候理解能力不够,要读个仔细;二是因为书太少,得到一本好书会死命地汲取其中的营养。

        后来,当我读完《挪威的森林》的时候,我开始学着享受阅读,在大学的时候是我最放纵读书的时候,一口气从图书馆里借多本好书,我会一起来读。

        人都会有视觉疲劳,或者审美疲劳。抱着一本书拼命其实是挺累的,太耗费精力,而且还要记很多笔记。现在不同,对哪本书感兴趣我就会去翻一翻,看累了就停下,想想其中的故事,然后再看看另一本,这样不但不觉得头疼,反而愈加神清气爽。有时候把不同的书的内容加以联系对比,却又是一番不一样的情趣。

        三个月以来,我用碎片化的时间读完了这本《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它带给了我很多新的观点和启发,暂不多说,先把其中我比较喜欢的句子与书友来一起重新嚼一遍:

1. 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2. 我看见他,站在公寓的一扇窗户前,目光越过庭院,盯着对面房子的墙,他不知道他该做什么。

3. 突然,他清楚的意识到她要是死了,他也活不下去。他要躺在她身边,和她一起死。

4. 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过一样。

5. 托马斯当时还没有意识到,比喻是一种危险的东西。人是不能和比喻闹着玩的。一个简单比喻,便可以从中产生爱情。

6. 托马斯为了确保“性友谊”永远不在爱的侵略面前让步的原则:可以在短期内去会同一个女人,但绝不要超过三次;也可以常年去看同一个女人,但两次幽会间至少得相隔三周。

7. 在他的那些女友中,只有萨比娜最理解他。她常说:“我很喜欢你,因为你是媚俗的对立面。在媚俗之王国中,你会是个恶魔。在任何一部美国片或俄国片里,你都只能是那种让人嫌恶的角色。”

8. 一起过夜,便是爱情之罪证。所以和别的女人一起,他从来都不过夜。

9. “怜悯”一个女人,意味着处境比她好,也就意味着降贵屈尊,要与她处于同一位置。

10. “同情”这个词一般会引起蔑视,它指的是一种处于次要地位的感情,同爱情没有瓜葛。出于同情爱一个人,并非真正爱她。

11. 他跟特蕾莎捆在一起生活了七年,七年里,他每走一步,她都盯着。仿佛她在他的脚踝上套了铁球。现在,他的脚步突然间变得轻盈了许多。他几乎都要飞起来了。此时此刻,他置身于巴门尼德的神奇空间:他在品尝着温馨的生命之轻。

12. 贝多芬最后一首四重奏最后一个乐章的两个动机:非如此不可?非如此不可!非如此不可!

13. 表面是清晰明了的谎言,背后却是晦涩难懂的真相。

14. 一个人生活在异国,就像在空中行走,脚下没有任何保护,而在自己国家,不管什么人,都有国家这张保护网,一切都颇具人情味,因为,在祖国,有自己的家人、同事、朋友,可以用童年时就熟悉的语言毫不费力的让人理解。

15. 可到底什么是被叛?背叛就是脱离自己的位置。背叛,就是摆脱原位,投向未知。

16. (弗兰茨)他没有觉悟到,他以为不现实的,其实是他的现实生活,而被他视作现实的游行不过只是一场戏,一支舞,一个节目,或者换句话说:一个梦。

17. 文化就在大批的制造、言语的泛滥、数量的失控中逐渐消亡。

18. 罪恶的制度并非由罪人建立,而恰恰由那些确信已经找到了通往天堂的唯一道路的积极分子所建立。

19. 如果打入地狱和享受特权是唯一且同一的,如果高贵和粗俗之间没有丝毫区别,如果上帝之子可以因粪便而遭人指责,那么人类存在就会失去其整个维度,成为不能承受之轻。于是,斯大林之子扑向带电的铁丝网,好像把自己的身体扔到天平上,被失去维度的世界的无限之轻所举起,可怜巴巴地向上飘去。

20. 人类的博爱只能建立在媚俗的基础之上。媚俗,就是所有政治家、所有政治运动的美学理想。媚俗是掩盖死亡的一道屏风。在极权的媚俗之国,总是先有答案并排除一切新问题。

21. (萨比娜)她说过,媚俗是自己一生的敌人,但是在她内心深处难道就不媚俗吗?她的媚俗,就是看到宁静、温馨、和谐的家,家中母亲慈祥温柔,父亲充满智慧。(也就是说她本身的叛逆导致了她对媚俗之国的颠倒,你认为对的正是她认知之中的错。她本身即重,她的媚俗则是轻。)

22. 媚俗的根源就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

23. 天平的一头放上了粪便,斯大林的儿子将整个身躯投到另一个托盘之中,天平却纹丝不动。

24. 在被遗忘之前,我们会变为媚俗。媚俗,是存在与遗忘的中转站。

25. 《创世纪》里已经写得清清楚楚:上帝派了人类去统治动物。人类不是地球的拥有者而只是管理者,总有一天会意识到自己只是在管理地球。

26. 人类真正的善心,只对那些不具备任何力量的人才能自由而纯粹地体现出来。

27. 狗从未被逐出伊甸园。卡列宁对肉体和灵魂的两重性一无所知,不知何为厌恶。(思:当人对身体和肉欲没有区分的思维的时候,人才能进入伊甸园)

28. 恐惧是一种撞击,是彻底失去理智的一瞬间。恐惧没有一丝美的痕迹。

29. 忧虑是形式,幸福是内容。幸福充盈着忧虑的空间。

        上面这些句子,有些单独摘出来,会表达出别的意思,有些不联系到书的内容之中,你永远也嚼不出它其中的含义。但也无需忧虑,因为看不懂是我们现阶段的真实。好多话的味道我还没品出,或者没嚼透,所以在这里我只说我对书中的大概理解,上面这些句子容以后再细细品味。

        堕落也是人本身的一种欲求,如果不用去在乎一切外在的枷锁,如果世上再没有任何评定是非的标准和力量的话,我想每个人都会第一选择堕落。堕落,就如同错误、非正义一样,被归为我们正常人不能接触的一类,但却又是人类最原始且最狂野的内心追求。抑或是现今的社会一直在压抑这些东西,使人们对它们的好奇更胜排斥。在有规则的域内,这些是要被压抑的,但它即使再被打压也不会消失,就如同太极图一样,你只能给它一个平衡,你想把它给消灭,最终会迎来它摧枯拉朽的反弹。

        而这本书的背景就是在这样一个规则遭到破坏的时代,所以我们就可以很正常的理解为什么会有萨比娜的背叛,为什么托马斯会有多重的人生观,为什么会辨不出是是非非,也许那时的是非不能用现在的眼光来看。

        跟托马斯结婚的特蕾莎总是患得患失的,她自卑,她没有安全感,她是跟着自己昙花一现的幸福走过来的。也许是环境造就的,或者是人物本身性格即如此。为了得到托马斯全部的爱,她用梦魇和离家出走为自己争取幸福。

        我相信他们在一起有那么一段不长但幸福的日子,这也是他们为什么会结婚的原因,但在他们结婚直到结婚后一起生活的七年里那种维系他们幸福的时刻或是感觉却不怎么出现,或者应该说不同时在他们身上出现,这就是一种悲剧。而且特蕾莎做的梦总是让我觉得毛骨悚然,我不想去深究每一个梦到底是什么意思,因为仅从字面上我就感到害怕了。

        我一直有种感觉,或者是我自己心里对这个故事的设定。我认为托马斯扮演的是一个博学的知识分子,有些荒淫还有点点正义;而特蕾莎就像一个乡下来的姑娘,还是那种一直在遭受非正义待遇的心灵向往天堂却又有点扭曲的乡下姑娘;萨比娜是一个画家,也就是说她也是一个博学的人。这么一看的话,托马斯貌似和萨比娜才是一对,而事实上他们互相了解对方的需求,也确实像是一对,不过也仅仅像是一对。

        读小说,我是把自己放在他们那个时代背景下读的。

        这样我就会把一些自己平时不接受的东西先暂时接受了。但有些东西,我是绝不认同的。从书的背景上讲,我觉得托马斯还不错,至少他有自己的觉悟和坚持;萨比娜则是时代的反面,她的所作所为迎合着时代,跳出这个框框来看,她的追求却正是对时代不公的呐喊;特蕾莎相对比较简单,她就像一只一直在受主人欺负而又不敢反抗的小羊羔,但在找到自己的幸福的时候却能够不顾一切的去追求。

        从我个人来看,从我现在的认知来理解,我对他们的行为、思维方式不敢苟同。

         作者把性爱和政治搅在了一起,我却从不轻易谈性爱的问题。我一直认为性爱是两个人的事,它是神圣而高洁的,它是对生活的补充和调剂,但一旦跳出两个人的圈子,就会看不清是非,就会陷入沉沦。

        托马斯把跟不同人做爱看作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不谈性爱,我赞同他,谈到性爱,他就是个混蛋,他就是一个不负责任没有道德底线的变态。当然,萨比娜也好不到哪里去。如果说一个男人爱多个女人是好色的话,那么一个女人跟多个男人同时做爱,这就是个“博爱”,一个性变态。相比较而言,特蕾莎还算不错的。她符合我的认知,她不赞同那种荒淫,但在那个扯淡的年代,脆弱如她又怎不会遭到迫害。

         我的看法仅仅是自己的看法,所有人可以都不赞同,但我不得不说,骂出来让自己舒服多了。

         媚俗,是形而上学的道义。

        媚俗,我在读完全书还是没有弄明白,读完后我又经过好一阵的查找才弄明白媚俗的意思。媚俗就是过份迁就迎合受众,彻底放弃自己尊严,以作态取悦上级或大众的行为,而且要讨最大多数人好的一种态度,为了讨好,就必须确定什么是大家都想听的,必须为固有的观念服务。由此说来媚俗这不是个好东西。

        跳出书本来看媚俗,突然觉得它的威力好强大。无论你是农民、工人、教师甚至是领导者、教授,只要你有东西是需要社会提供给你的,那么你就不免陷入媚俗。真正明白了媚俗的意思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认为这是一个贬义词。但是当我想到社会,想到自己的时候,我又被吓了一跳,如果媚俗是贬义词的话,那么我也是一个陷入媚俗的人了。更可怕的是,既然没有了世外桃源,既然所有的人都被圈在社会的大圈子里走不出去,跳不出来,那么谁不媚俗呢?

        媚俗,词译为迎合于世俗。我们都是世俗中人,那么谁人不媚俗呢?趋炎附势的小人是绝对的媚俗者,但即便是铁面无私的包公也会由于皇权的滞怠而媚俗一些,这么说来媚俗应该是有程度的。至于程度的高低深浅就需要各位自己来把握了。

        如果媚俗真的是一个王国,那它就应该是有边界的,这让我想起来正在读的《围城》,如果是这样的话,应该是: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却不想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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