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8点,中央电视台四套《记住乡愁》节目播放了《河东薛氏——一缕清风传家远》,内容丰富,感人至深,特别是薛瑄在廉政方面的突出成就以及他在多领域的开拓,给人印象深刻,难以忘怀。
薛瑄(1389—1464),字德温,号敬轩。河东河津(今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里望乡平原村人)人。明代著名思想家、理学家、文学家,河东学派的创始人,世称“薛河东”。薛瑄是明代思想家、理学家、文学家。
薛瑄为永乐十九年(1421年)进士,官至通议大夫、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天顺八年(1464年)去世,赠资善大夫、礼部尚书,谥号文清,故后世称其为“薛文清”。隆庆五年(1571年),从祀孔庙。 薛瑄继曹端之后,在北方开创了“河东之学”,门徒遍及山西、河南、关陇一带,蔚为大宗。
清人视薛学为朱学传宗,称之为“明初理学之冠”,“开明代道学之基”。高攀龙认为,有明一代,学脉有二:一是南方的阳明之学,一是北方的薛瑄朱学。可见其影响之大。
其著作集有《薛文清公全集》四十六卷。
1389年,薛瑄出生于北平元氏一个儒学世家,父亲薛贞是举人,任元氏县教谕。他自幼接受良好的儒家教育。
永乐七年,父亲改任河北玉田县学教谕,薛瑄随行,师从多位耆儒硕老,学习伦理学,奉程朱理学为道学正脉。
高中进士:永乐十八年,薛瑄举河南乡试第一。次年,中进士。此后因祖父母去世、父亲丁忧等事,在家陪侍。
宣德二年十二月,薛瑄奉朝命赴北京。次年,授监察御史,出监湖广银场,这个官虽不大,只有七品芝麻官,但权利很大,薛瑄顶住压力,公正清廉履职,受到好评。
宣德七年,因继母去世返回荥阳丁忧。两年后,任云南道监察御史。正统元年,被荐举为山东提学佥事,在山东弘扬理学六年。
正统六年,薛瑄任大理寺右少卿,不久转左少卿。因不阿附太监王振,遭其嫉恨。正统八年,薛瑄为死囚辩冤,被王振指示诬告判案不合理、贪污受贿,以死罪下狱,后免官放归。
“土木堡之变”后,薛瑄被召回,朱祁钰登基后,任命他为大理寺右寺丞。次年,赴四川、贵州督运军饷,回京后升任南京大理寺卿。天顺元年正月,“夺门之变”后,薛瑄升任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参与内阁机务,同年任会试考官。
天顺元年六月,薛瑄以年老多病为由辞官,三请后获允。
薛瑄回乡后,研学著书,开馆授徒,坚持清贫生活,不接受权臣帮助办学赚钱的提议。
1464年六月十五日,薛瑄病逝,享年七十六岁。死后被追赠为礼部尚书、资善大夫,谥文清。隆庆五年从祀孔庙。
薛瑄在廉政方面具有以下特点:
道德认知深刻:
薛瑄将廉洁分为“见理明而不妄取”“尚名节而不苟取”“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三个层次,认为“见理明而不妄取”是最高境界,体现出他对廉政本质有着深刻的理解,追求将廉洁理念融入精神世界,从内心深处认同并践行廉洁。
以儒家思想为基:深受儒家思想熏陶,秉持“读正书、明正理、亲正人、存正心、行正事”的理念,以儒家道德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将儒家的道德追求作为廉洁从政的思想根源。
行为上清正自律:
拒绝财物贿赂:任南京大理寺卿时,南京守备太监兴安端午送扇,被他以“此朝廷礼,不敢受”为由拒绝。在任广东道监察御史出监湖广银场这一“肥差”时,坚决拒绝同僚和商人的吃请,也不接受他人送礼。
不攀附权贵:王振权势日盛时,薛瑄被召回京任大理寺左少卿,他拒绝向王振谢恩,在东阁议事时,众官向王振跪拜,唯有他长揖不拜。景泰初年,权宦金英奉命出使南京,当地官员设宴饯行,薛瑄不肯前往。
政治上公正执法:
坚守法律底线:长期在大理寺任职,执掌刑狱案件审理,以“不欺君,不卖法,不害民”为“作官持己之三要”,执法一丝不苟,严控冤假错案,如在苏州饥民案中,竭力论辩王文所定罪名不实,使两百多人得活。
严惩贪官污吏:任广东道监察御史时,查禁贪污,纠正风气,废除积久的弊政,还曾写《捕虎答》指出贪官比猛虎更可恶,主张完善法纪惩治贪渎。
理念上勤政爱民:
体恤百姓疾苦:常以“视民如伤”的情怀,感知稼穑之艰难,认为为官应“尽心‘抚’字”。在都察院时,会因不能亲眼看到百姓生活状况而惭愧,下雪时会担心樵夫生计和百姓冷暖。
维护百姓利益:当百姓利益和官府利益冲突时,他始终站在百姓这一边,伸张正义,为民请命。如平息云贵叛乱后,不向皇帝邀功请赏,而是建议减免当地百姓赋税,让百姓休养生息。
由此可见,薛瑄在廉政方面的表现是突出的,堪称是一个经典。他不仅道德认知深刻,将廉政分为三个层次,而且以儒家思想为基,行为上清正自律,政治上公正执法,理念上勤政爱民,是一个深受百姓欢迎的好官,也是历史上著名的一代清官。
薛瑄的行为与品德,应该成为人们效仿与学习的榜样。无论是品德,还是能力,无论是地位,还是学识,无论是成就,还是威望,薛瑄都应该成为我们的榜样。他的品德与行为,已经超越了他所处的时代,成为我们追寻的一代巨人。学习与继承薛瑄的品德,更加广泛地进行廉政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20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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