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听课反思:
新课程标准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认为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价方式的设计,都应有助于这种学习方式的形成。但是,我们不能为了合作而合作!有的问题很浅显,答案直白的一眼就能看出来,还需要合作探究吗?合作探究有利于集思广益、优势互补,但如果过于频繁,就会适得其反。
讨论真正需要的时候用,而且讨论的问题应该有思考价值,而且不宜过多。对于一年级孩子来说,问题如果过多,他们往往连问题都记不住,还合作探究什么?
王老师在执教《6—10的认识和减法(解决问题)》时,创设情境,请孩子们讨论图片上都有些什么?老师这个问题本身指向性不明确,而且图片上就是左边有四只小兔子,右边有两只兔子,以至于学生回答白兔子,灰兔子,把老师也绕了进去。王老师又一连追问,兔子们在干什么等一些列问题,一个数学问题的导入,围着兔子绕了近五分钟,我看来都属于无效问题,无效讨论。学生每回答一个问题,教师都会表扬,学生齐鼓掌:“棒棒!你真棒!”教师然后走过去在孩子的头上去贴一个小星星,这样的动作从课始持续到课末,热热闹闹,无比欢乐。
且不说这个老师教态多自然,亲和力多强,课件制作的多精美,我需要思考的是这样的课,当形式大于内容时,我们的合作探究,游戏激趣还有什么意义!真正带给孩子们知识性的东西又有多少?
也许是现在公开课的各种评价标准让这个年轻的老师失去了教学的最初本真,我无从得知,也自觉改变不了什么,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保持那份对教育教学的最初追求,在夹缝中寻得一片属于自己的桃花源。
至于什么时候需要合作探究呢?我认为:1、当出现新知识,新能力,尤其是一个人解决不了时,可以让学生讨论探究 2、遇到大家都想解决的问题,而且具有一定难度时,可以让学生合作探究。3、当学生的意见不统一,有必要争论时,让持相同意见的一起讨论,并且与对方辩论。小组合作探究,应该分工明确,主持人,记录员,声控员、组长各负其责,而不是为了有这样的一个“小组合作探究”模式而随意分个西瓜组、香蕉组、橘子组走个过场,那么这样的小组合作探究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更容易“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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