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新采164:杂记下·人的方向,才是社会的方向
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卒事,反丧服。
虽诸父、昆弟之丧,如当父母之丧,其除诸父、昆弟之丧也,皆服其除丧之服。卒事,反丧服。
如三年之丧,则既顈,其练、祥皆行。
王父死,未练、祥而孙又死,犹是附于王父也。
有殡,闻外丧,哭之他室。入奠,卒奠出,改服即位,如始即位之礼。
大夫、士将与祭于公,既视濯而父母死,则犹是与祭也,次于异宫。既祭,释服出公门外,哭而归。其它如奔丧之礼。如未视濯,则使人告,告者反而后哭。如诸父、昆弟、姑、姊妹之丧,则既宿则与祭。卒事,出公门,释服而后归。其他如奔丧之礼。如同宫,则次于异宫。
曾子问曰:“卿、大夫将为尸于公,受宿矣,而有齐衰内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出舍乎公宫以待事,礼也。”孔子曰:“尸弁冕而出,卿、大夫、士皆下之。尸必式,必有前驱。”
父母之丧,将祭,而昆弟死,既殡而祭。如同宫,则虽臣、妾,葬而后祭。祭,主人之升、降散等,执事者亦散等。虽虞、附亦然。
自诸侯达诸士,小祥之祭,主人之酢也哜之,众宾、兄弟,则皆啐之。大祥,主人啐之,众宾、兄弟皆饮之可也。凡侍祭丧者,告宾祭荐而不食。
子贡问丧。子曰:“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颜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请问兄弟之丧。”子曰:“兄弟之丧,则存乎书策矣。”
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
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东夷之子也。”
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庐、垩室之中,不与人坐焉。在垩室之中,非时见乎母也,不入门。疏衰皆居垩室,不庐。庐,严者也。
妻视叔父母,姑、姊妹视兄弟,长、中、下殇视成人。
亲丧外除,兄弟之丧内除。
视君之母与妻,比之兄弟。发诸颜色者,亦不饮、食也。
免丧之外,行于道路,见似目瞿,闻名心瞿。吊死而问疾,颜色戚容必有以异于人也。如此而后,可以服三年之丧。其余则直道而行之是也。
祥,主人之除也,于夕为期,朝服。祥因其故服。
子游曰:“既祥,虽不当缟者必缟,然后反服。”
当袒,大夫至,虽当踊,绝踊而拜之。反,改成踊,乃袭。于士,既事成踊,袭而后拜之,不改成踊。
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附,皆大牢。下大夫之虞也,犆牲。卒哭成事、附,皆少牢。
祝称卜葬、虞,子孙曰“哀”,夫曰“乃”,兄弟曰“某”,卜葬其兄弟曰“伯子某”。
《礼记》新采165:杂记上·礼的“进化”原则
古者贵贱皆杖。叔孙武叔朝,见轮人以其杖关毂而輠轮者,于是有爵而后杖也。凿巾以饭,公羊贾为之也。
冒者何也?所以掩形也。自袭以至小敛,不设冒则形,是以袭而后设冒也。
或问于曾子曰:“夫既遣而包其余,犹既食而裹其余与?君子既食则裹其余乎?”曾子曰:“吾子不见大飨乎?夫大飨,既飨,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父母而宾客之,所以为哀也。子不见大飨乎!”
非为人丧,问与?赐与?
三年之丧,以其丧拜。非三年之丧,以吉拜。
三年之丧,如或遗之酒肉,则受之,必三辞,主人衰绖而受之。如君命,则不敢辞,受而荐之。丧者不遗人。人遗之,虽酒肉,受也。从父昆弟以下,既卒哭,遗人可也。
县子曰:“三年之丧如斩,期之丧如剡。”
三年之丧,虽功衰,不吊,自诸侯达诸士。如有服而将往哭之,则服其服而往。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练则吊。既葬,大功吊,哭而退,不听事焉。期之丧未丧,吊于乡人,哭而退,不听事焉。功衰吊,待事不执事。小功缌,执事,不与于礼。
相趋也,出宫而退。相揖也,哀次而退。相问也,既封而退。相见也,反哭而退。朋友,虞、附而退。
吊,非从主人也。四十者执綍。乡人五十者从反哭,四十者待盈坎。
丧食虽恶,必充饥,饥而废事,非礼也。饱而忘哀,亦非礼也。视不明,听不聪,行不正,不知哀,君子病之。故有疾饮酒食肉,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饮酒食肉,皆为疑死。
有服,人召之食,不往。大功以下,既葬,适人,人食之,其党也食之,非其党弗食也。功衰,食菜果,饮水浆。无盐、酪不能食。食,盐、酪可也。
孔子曰:“身有疡则浴,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毁瘠为病,君子弗为也。毁而死,君子谓之无子。”
非从柩与反哭,无免于堩。
凡丧,小功以上,非虞、附、练、祥无沐浴。
疏衰之丧,既葬,人请见之则见,不请见人。小功,请见人可也。大功不以执挚,唯父母之丧,不辟涕泣而见人。
三年之丧,祥而从政。期之丧,卒哭而从政。九月之丧,既葬而从政。小功、缌之丧,既殡而从政。
曾申问于曾子曰:“哭父母有常声乎?”曰:“中路,婴儿失其母焉,何常声之有?”
《礼记》新采166:杂记下·“礼”的潜滋暗长
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
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
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娶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娶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
凡弁绖,其衰侈袂。
父有服,宫中子不与于乐。母有服,声闻焉,不举乐。妻有服,不举乐于其侧。大功将至,辟琴瑟。小功至,不绝乐。
姑、姊妹,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使夫之族人主丧。妻之党虽亲,弗主。夫若无族矣,则前后家、东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或曰:主之,而附于夫之党。
麻者不绅,执玉不麻。麻不加于采。
国禁哭则止,朝夕之奠,即位,自因也。童子哭不偯,不踊,不杖,不菲,不庐。
孔子曰:“伯母、叔母疏衰,踊不绝地。姑、姊妹之大功,踊绝于地。如知此者,由文矣哉!由文矣哉!”
泄柳之母死,相者由左。泄柳死,其徒由右相。由右相,泄柳之徒为之也。
天子饭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士三月而葬,是月也卒哭。大夫三月而葬,五月而卒哭。诸侯五月而葬,七月而卒哭。士三虞,大夫五,诸侯七。
诸侯使人吊,其次含、襚、赗、临,皆同日而毕事者也。其次如此也。
卿、大夫疾,君问之无算。士,一问之。君于卿、大夫,比葬不食肉,比卒哭不举乐。为士,比殡不举乐。
升正柩,诸侯执綍五百人,四綍皆衔枚,司马执铎,左八人,右八人,匠人执羽葆御柩。大夫之丧,其升正柩也,执引者三百人,执铎者左右各四人,御柩以茅。
孔子曰:“管仲镂簋而朱纮,旅树而反坫,山节而藻棁。贤大夫也,而难为上也。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掩豆。贤大夫也,而难为下也。君子上不僭上,下不逼下。”
妇人非三年之丧,不逾封而吊。如三年之丧,则君夫人归。夫人其归也,以诸侯之吊礼。其待之也,若待诸侯然。夫人至,入自闱门,升自侧阶。君在阼。其它如奔丧礼然。
嫂不抚叔,叔不抚嫂。
君子有三患:未之闻,患弗得闻也;既闻之,患弗得学也;既学之,患弗能行也。君子有五耻:居其位,无其言,君子耻之;有其言,无其行,君子耻之;既得之而又失之,君子耻之;地有余而民不足,君子耻之;众寡均而倍焉,君子耻之。
孔子曰:“凶年则乘驽马。祀以下牲。”
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士丧礼》于是乎书。
子贡观于蜡。孔子曰:“赐也乐乎?”对曰:“一国之人皆若狂,赐未知其乐也!”子曰:“百日之蜡,一日之泽,非尔所知也。张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张,文、武弗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
孟献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七月日至,可有事于祖。”七月而禘,献子为之也。
夫人之不命于天子,自鲁昭公始也。
外宗为君夫人,犹内宗也。
厩焚,孔子拜乡人为火来者。拜之,士壹,大夫再。亦相吊之道也。
孔子曰:“管仲遇盗,取二人焉,上以为公臣,曰:‘其所与游辟也,可人也!’管仲死,桓公使为之服。宦于大夫者之为之服也,自管仲始也,有君命焉尔也。”
过而举君之讳,则起。与君之讳同,则称字。
内乱不与焉,外患弗辟也。
《赞大行》曰:圭,公九寸,侯、伯七寸,子、男五寸。博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玉也。藻,三采六等。
哀公问子羔曰:“子之食奚当?”对曰:“文公之下执事也。”
成庙则衅之。其礼,祝、宗人、宰夫、雍人皆爵弁,纯衣。雍人拭羊,宗人视之,宰夫北面于碑南,东上。雍人举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于前,乃降。门、夹室皆用鸡。先门而后夹室。其衈皆于屋下。割鸡,门当门,夹室中室。有司皆向室而立,门则有司当门北面。既事,宗人告事毕,乃皆退。反命于君曰:“衅某庙事毕。”反命于寝,君南向于门内朝服。既反命,乃退。路寝成,则考之而不衅。衅屋者,交神明之道也。凡宗庙之器。其名者成,则衅之以豭豚。
诸侯出夫人,夫人比至于其国,以夫人之礼行。至,以夫人入。使者将命,曰:“寡君不敏,不能从而事社稷宗庙,使使臣某,敢告于执事。”主人对曰:“寡君固前辞不教矣,寡君敢不敬须以俟命。”有司官陈器皿,主人有司亦官受之。
妻出,夫使人致之曰:“某不敏,不能从而共粢盛,使某也敢告于侍者。”主人对曰:“某之子不肖,不敢辟诛,敢不敬须以俟命。”使者退,主人拜送之。如舅在则称舅,舅没则称兄,无兄则称夫。主人之辞曰:“某之子不肖。”如姑、姊妹,亦皆称之。
孔子曰:“吾食于少施氏而饱,少施氏食我以礼。吾祭,作而辞曰:‘疏食不足祭也。’吾飧,作而辞曰:‘疏食也,不敢以伤吾子。’”
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
妇见舅姑,兄弟、姑、姊妹,皆立于堂下,西面,北上,是见已。见诸父,各就其寝。
女虽未许嫁,年二十而笄。礼之,妇人执其礼。燕则鬈首。
韠长三尺,下广二尺,上广一尺。会去上五寸。纰以爵韦六寸,不至下五寸。纯以素,紃以五采。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