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他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因为我常作他所喜悦的事。
——约翰福音8:29

在这段话中,耶稣不仅告诉我们他与天父的关系,也显示与神沟通来往的准则——单纯地信靠顺服。
在最后的晚餐席上,他特别强调这点,曾三次提到:“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14:23)。另外在约翰福音第15章,他又三次说到:“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15:7),“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约15:10),“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15:14)。
顺服遵行神的旨意,就是神的爱藉着圣灵浇灌在我们心中的彰显和感动,与自己付上实际行动的响应。顺服是来自于神的爱,也是对这爱的回应,以及对耶稣内住更深的经历;耶稣更应允我们,要将我们心里所愿的赐给我们。耶稣又称我们为他的朋友,这不但是他慈爱的表现,更是我们信心的仰赖,经上说:“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约壹3:22)。
为要让耶稣内住我们心中,单纯并全然地顺服是不可或缺的条件,诚如旧约所载:“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耶31:33)。是的,只要绝对顺服,就能经历到他时时刻刻的同在,这并不是不可能的,因为耶稣说藉着圣灵的大能,在他没有难成的事;我们要紧紧抓住这真理,很有信心地期盼这经验,耶稣对那些顺服遵行他旨意的人说:“我必与你同在。”(出3:12),那些顺服遵行他旨意的人,也必明白这真理所启示的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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