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大连理工大学一个研究生自杀了,他在留下的遗书里说了一些看似看似洒脱的话,我看到很多人在这个遗书后面抒情,大型“网抑云”现场,什么生而为人我很抱歉的变种版本,我看的又好气又好笑。
我猜测,这些跟着抒情“谁还不是个废物”的这样话的人应该大部分都是20岁以内的小孩,小孩子对社会的想象比较单一,并且容易感性和挥洒情绪,如果还有30岁以上的跟着瞎起哄,我现在的心态是不太能理解的。
社会就是这样的奇怪,稍微承平日久一段时间,马上就阴柔化和白左化,对于压力和痛感的承受力低的令人发指。我年轻时经常感叹于我的父辈和祖辈,对于生活的忍耐力,在当时的我看来,他们像是没有任何感觉的机器人一样去面对生活,能够日复一日的劳作,能够忍受生活的无趣、枯燥和无力。
等到了年纪之后,我逐渐明白,不是我的父辈祖辈他们麻木或者行尸走肉,而是他们对生活、对人生有着超强的耐受力,这种耐受力能够让他们面对人生的无常和日复一日。而我嘴上说着要自由要自我,其实就是年轻人的不想负责而已。不想对自己的人生和跟自己有关联的人生负责。
对,就是自私而已。
在讨论大连理工学生自杀的微博里,有一个女大V说“不要紧,人是可是做懦夫的”,一堆小孩跟着捧臭脚,是啊,人是可以做懦夫的,这是你生而为人的权利,但是为什么没有人提生而为人的责任呢?生下来就有权利的话,是不是剩下也有责任?
是个人就爱谈权利,因为权利只需要索取就行,责任则需要付出,付出多累啊,承重多辛苦啊。权利多有美感,责任多辛苦。
你有去死的权利,那么你是不是有活下去的责任?你他妈又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你有家人朋友,你是不是对他们有最低限度的责任:活着。
前几天老罗又上热搜,因为他欠债六个亿用了两年还了四个亿,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为什么公众会认可呢?因为从法律上来说,老罗有权利破产,只承担自己作为自然人应该承担的那一部分权利就行,这是法律允许的,但是他没有选择只满足于权利,而是承担了责任,就是把所有债务都揽过来了。
你说你不是老罗,做不到他那么牛逼,那么最低限度的责任你可以做到吗?就是做一个废人一样的活着?如果让你的父母选,像个废人一样的活着和像个懦夫一样的死掉,我相信99.99%的父母还是选择你活着。这就是你最低限度的责任。
人生不能重来,人生的伤口,年轻的时候怪父母,成年之后怪社会,最惨的就是巨大的伤口摊在那里,腐臭流脓永不愈合,然后,还无人可怪,只能选择自杀。
你自杀了倒是好,只是更大的伤口给了你的家人。
没有人是为自己而活的。
所有人都应该明白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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