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龙是朋友家的孩子,他的父母“望子成龙”心切,为了鼓励他好好读书,与他“约法三章”:每次月考只要成绩平均达到九十分以上,就买一份礼物送给他。
小龙果然没有辜负父母的期望,几乎每次的成绩都能超过九十分的平均分。朋友买礼物买得痛快,小龙收礼物收得开心,可谓是皆大欢喜。可是时间长了,小龙的胃口越来越大,而且有时礼物稍不如意,读书的积极性就降低了,长此以往,小龙的学习成绩每况愈下,使我的朋友不胜其扰,痛苦不堪。
有人说,物质奖励的目的是增强人行为的动机,进而起到良性循环的作用,因此除了工作酬劳或集体的奖励措施之外,针对个人的鼓励只能偶尔为之,否则不但容易使人失去主动性,也会把人的欲望刺激得越来越大。
想一想,今天给个玩具车,改天要一辆真汽车,或者是今天给个模型飞机,改天要一架真直升飞机,谁能承受得起?
我曾经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也曾经针对自己的孩子制定过奖励机制。事实证明,如果一味地把奖励和学习成绩机械捆绑在一起,并不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首先,必须要让孩子明白一个问题,奖励与否,都不应该成为他学不学习的前提条件,学习并不是为父母学的,而是为自己学的。多写一个字,多做一道题,多背一段书,受益的永远是自己,而非别人。
其次,通过努力所能得到的奖励,一定是在父母承受能力范围之内的,一定是有助于学习的或者是可以让自己身心愉悦的东西。而且,具体的奖励,让孩子根据自己的学习成绩,分档提前制定出来,达到了什么档,就满足什么样的奖励,绝不能对父母进行道德捆绑。
第三,有奖励必然也要有惩罚,奖和罚并举,才能让孩子心存敬畏。每每看到落实在字面上的奖罚制度,孩子才会更加清楚哪些是想要的?哪些是不愿要的?
只有把奖励和欲望的关系理顺清楚,才能更好地激发孩子的积极性,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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