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在代表处审结的试点方向与改革要点(试行)2018年12月17日合同在代表处审结试点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激发代表处在内外合规基础上,多打粮食、增加土壤肥力、提高人均贡献的主观能动性,并将代表处建设成“村自为战、人自为战”的一线经营堡垒。相关试点改革方向与要点如下:
试点代表处的业务管理方式
试点代表处主要采用三个业务会议和一个AT会议进行日常管理。1、作战指挥会议:代表处各BG业务部的作战会议按需召开,实行作战CEO负责制。2、平台协调会议:促进各职能模块工作步调一致,解决日常的作战支持和合规管理问题;沿着财务目标协调后方平台,提升平台支撑的效率与效益,实行代表处CFO协调制。3、代表处经营管理会议:进行具有业务价值的互助与协同事项管理,如品牌协同、渠道协同、Marketing 协同、客户关系共享等。对于各作战部日常业务指挥给予更多授权,实行代表处CEO负责制。4、代表处AT会议:负责人才评议、干部和激励管理,实行集体决策制。5、代表处经营管理会议与代表处AT会议可以采用一次会议分段审议的模式合并进行,但应遵从不同的与会人员范围与决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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