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门外汉,看这本书前想着了解英美法系,看完这本书就好像是看了个乐子。美国法律流派什么我不晓得,只知道一系列反驳、推导很精彩。
第一个法官观点,渍渍。
第二个,有点意思。
第三个,诶呦,不错哦
。。。。。。
法官站在不同的角度,对同一个案件发表看法。
不同的正义观点,
都是为了追求绝对的正义。
争议的焦点,以我的理解,大概在
1自由裁量权
在法律不完善,出现疑难案件时,是否给与法官对于法律条文的解释权力。
不想给法官解释的权力,主要是害怕
影响法律权威
法官正义观点,是它的,不代表全部人
法官自由解读法律风气不可开
或许会导致精英或者其他人干预司法
2紧急避难和自我防卫适用问题
认为适用,主要是因为
没有邪恶意图,
被告人是为了生存而杀人,
杀一个人救五个人。
认为不适用的,主要原因是
有目的、有谋划的杀人
程序不当
3法律和道德上的权衡
法律规定杀人有罪
道德上觉得为生存杀人无罪
法律vs道德
第一遍阅读,可能有很多遗漏。希望下一次看,有更深入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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