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伊拉克挣的钱,主要是固定工资和加班费。固定工资是美元记账方式,见不到现金。加班费发的是伊拉克当地货币第纳尔,可以用来日常消费和兑换美元。项目上为大家将手里的第纳尔兑换成美元,兑换汇率比官价高,但比黑市价格低。兑换的美元还是不给现金,只是在工资账簿上记录兑换的美元金额,跟固定工资一起回国后可以购买免税商品。
伊拉克厂方给我们的工资是按美元计算的,每个人根据工种、级别不同,工资额自然也高低不一。据说我的工资是一千多美元一个月,国家收到这个工资后,扣除各项费用,发给我的是一百多美元一个月,大概是实际工资的十分之一左右,而且是记账,不给现金。
我们这些劳务输出人员,就是靠这个方式,给当时缺少外汇的祖国,挣到了宝贵的美元外汇。
由于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的原因,我们项目只干了一年半,就不得不提前撤离了伊拉克,比约定的劳动合同,提前了半年。因此上我们的总收入也因没有干满合同期而减少了。我本人在伊拉克工作了一年半,固定工资加上加班费兑换的美元,总的收入也就是两千多美元。
从伊拉克回国一段时间后,有一天突然接到北京建材水磨石厂的通知,让我去厂里领取战争赔偿款。
原来是海湾战争结束后的1991年,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687号决议,并成立了联合国赔偿委员会(UNCC)来处理因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给个人、公司等造成的损失。每年从伊拉克销售石油的收入中拿出30%用于给各方的战争赔偿。
我按约定的时间到了水磨石厂,当我走进一间大会议室里,看到我们曾经在伊拉克项目上的很多同事,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大家热情的相互打着招呼,就像多年的老战友重逢。
大家热烈的交谈着,相互介绍各自目前的近况,项目上有两个宋氏兄弟:宋建生和宋金生,回国后兄弟俩开了一家服装公司,有些人仍然在北京水磨石厂上班,有些外单位来项目的人,又回到了原来单位的管理工作岗位,
当大家得知这次对我们每个人的支付的战争赔款高达3000美元时,很多人都不禁感慨道:“我们挣得都没有赔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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