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星期六,我的心里很不安宁。八十四岁的母亲在乡下独自过活,她过的怎样,遇到什么困难呢?况且上周下了许多秋雨。好了,放下一切事务,回老家看一眼母亲,否则我心里不安。
说起母亲,我对她除了永远的敬爱和牵挂之外,还有一点怨气。那就是母亲近一年来不愿意和我一起住了,她是觉得了住在我家的不自在。所以,她一直唠叨着要回乡下去。我和哥哥一直都未同意她提的要求。当有一次,母亲对我说,她近来老感觉身体不适,真的想回老屋去住,哪里安静。她又说,几乎近于哀求我了,“在我还能走动的时候,让我会老家住几天吧,这是我的心愿啊!”我听了母亲如此的说道,我心软了,我坚持不让她回村的原则便放弃了。虽然很不情愿回老家给母亲清洁老屋,但我还是回去做了,因为无论母亲怎样的“不讲理”,她都是生养我的母亲,我不能不管她;即使母亲回老家住,在母亲眼里是一件小事,而在我眼里是一件大事。这大事就是年迈的母亲独自住着,她的安全就成了我的心病,我得时刻惦念着母亲,怕她不小心摔倒了,怕她忘记吃药而血压高了,怕她不好好做饭吃而搞垮了身体……
母亲是上周六回村上住的,与她告别的时候,我很难过。母亲一生有三个伙伴,一是相敬如宾的父亲,那是他们老一辈的爱情,淡如水却浓烈如酒,如今父亲已故而只给母亲留下怀念;第二个好伙伴是家乡的十多亩薄田,那地是她和父亲一辈子所喜爱的、眷恋的,父亲撒手人寰后,她仍然在地里劳作,如今她再没有力气下田劳动了;第三伙伴是我们姊妹仨——哥哥、姐姐和我,她与我们相伴一生,假若母亲不会老去的话,我相信她愿意把我们当做最亲的伙伴,永远护佑着我们。可是,我们姊妹三个,被母亲爱着的伙伴,却都把母亲没有办法;她不愿意在我姊妹仨任何一家里生活,她缠磨这我们要独自过活。一年来,母亲与我们仨的争战,算是她胜利了。但是,面对母亲的独居,哥哥和我都不情愿,可不能硬阻拦着母亲的执意独行。
周六,我坐班车到红土镇上,然后步行回村里。坡石村,一个亲切的名字,是我出生和成长的地方,即我的家乡。可是,随着农村的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坡石村的名字已经被历史的笔划去,它被合并入惠家沟村,即闻名遐迩的郭秀明书记之故乡。我提溜着母亲的衣物,走在进村的路上。这条路二十年前被老百姓称作“秀明路”,那时候的路是由郭支书带领村民,沿着山根开拓、修筑出的石子路。如今,这条路早已变成十多米宽的柏油路,成了铜川市印台区东线的一条旅游专线,也是一条沿着郭秀明书记精神前进的致富之路。放眼望去,一个个荷花池塘映入眼帘,荷叶大如伞盖,荷叶下是绿汪汪的水。池岸上,散布着垂钓者,他们都安静的端坐着,监看着藏于荷叶下的鱼线,心里安然的等着上钩者——鱼。一阵风儿习习,脸上便拂过一丝秋天的诗语——告诉我“乡村的秋是母亲的对儿女的情思!”我坐在水泥台阶上,歇脚,满眼的荷叶被风吹得乱舞。风起时,荷叶们都往前冲撞,风停息时,前边的荷叶便回头亲吻后边的荷叶。我看的不愿意起身走路,想到自己若有时间,得陪母亲来观赏这美丽的荷田。我一路摇晃着,呼吸着这乡间的泥土气息和草木的醇香味,觉得自己醉了。
今天,我回想起自己的少年时代,是那么的遥远,而又如此的近在眼前。我仿佛看见一个少年,背着黄色挎包,头顶着黎明前的月亮,急匆匆的走在泥土路上,一位母亲在少年的后面紧跟着,不住地叮嘱“我娃呀,慢点,天还早着,上学迟到不了。”四十年前,那个少年是我,怀着对月亮的亲切和对黑夜的恐惧,走在求学的路上,而那个母亲正当壮年,她天不怕地不怕,守候这她的儿子。我的眼睛湿润了,我不觉得时间的快和无情,可是此刻感觉到了时间的痛,它把母亲推向终老的那一面,而把我提拽着朝着母亲奔走,我却远远地落在母亲后边,无奈的看着她驼背的背影……在未来的,不确定的日子里,把母亲跟丢了,就像母亲把我在集市上弄丢了一样的焦急万分。
母亲早早地站在老屋前等候我。她见我近了,便说:“怎么才来,我擀的面条已经干了。”我撒了谎,说自己在路上遇见熟人,耽误了时间。我的实况是早上陪女儿上画画班了。母亲的责怪里,我知道了母亲是我的另一个“老小孩”,她也在渴盼我的陪伴。进到比较潮湿的屋里,我看见案板上铺了一层擀好的面条,母亲知道我爱吃她做得面。母亲见了我很是“客气”,她给我泡茶,给我找她的好吃的,然后她给我一边下面条,一边讲述着,这几日谁谁的,哪个哪个乡亲都来看她了,说话了。我能感觉到母亲回到村上后,她的生活是开心的、舒坦的。我陪着母亲说了会话,就起身把水缸的水挑满,把漏风的窗户修补一番;再去村队长家里坐一坐,委托队长大叔,替我多操心一下老娘。我滑开手机一看,时间已到了下午五点,得赶回城的班车了,就不得不与母亲辞别。
母亲跟出我老远,站着看我走。我让她回去,别着凉了。她好像定在原地,不住的挥手,且大声叮嘱我:“下周不要来看我了,好好上班,要照看好家小啊。我这儿好着呢,啥都不缺,你就甭操心啦。”我回头看着母亲,勉强的点头同意,然而我眼泪却流出来。幸好这寂静的乡间,没有人看见我流泪,我便坦然的接受了母亲不在我身边生活的事实。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