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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增值税稽查重点

会计:增值税稽查重点

作者: 大海谈史 | 来源:发表于2022-05-24 15:10 被阅读0次

增值税稽查重点

一、销项:

1.收入是否全部计入

有没有账外收入(看资金和公司业务流)

往来上有没有隐匿收入(购货款记在应付)

有了收入,取得价外费用运费、违约金、赔偿金、包装费等附加费用有没有足额交税

下脚料是否缴税

2.有没有视同销售行为

二、进项:

1.进项是否都能抵扣

进货真实性

农产品抵扣(上游不交税,下游可抵扣)

三、特殊业务(财税2016 36号文件附件2)

1.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简易征收

四、所有收入应纳税的税率是否准确

五、公司损失是否合规

1.不得抵扣进项税

2.进项税转出

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产生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已经抵扣的,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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