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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读完毛姆的读书笔记《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后,才知道写作的人首先要博览群书,要有很大的阅读量,而且他还美其名曰 “阅读的首先是愉悦”,观感第一,我不禁想给他老人家再贴上 “阅读家” 的标签,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的职业的话。
毛姆知名的小说很多,什么《人性的枷锁》 《刀锋》 《月亮与六便士》《寻欢作乐》等等,让我目不暇接,像各种琳琅美食摆到桌上,我食量有限,还有选择综合症,干脆先放下其它选读 《毛姆短篇小说全集》
这一读才知道他短篇小说的传神、精彩,就如英国著名作家安东尼•伯吉斯所说 “毛姆真正的天赋,都在他写的短篇故事里。那是我读过最好的语言。”
他的短篇小说大体可分为三大类:以欧美为背景的“西方故事”;以南太平洋、东南亚、中国和印度等为背景的“东方故事”;以及“阿申登间谍故事”系列。
91个故事,为毛姆自己生前亲自选编排序,可以说代表了他短篇小说里的精品。
为什么说毛姆的短篇小说更有特色,更好看呢?
篇幅有限,以他的《雨》 和 《火奴鲁鲁》来说说。
《火奴鲁鲁》
正如书中写 “火奴鲁鲁这个名字听上去怪怪的,但很吸引人的眼球 ”
首先,毛姆是先天会讲故事的好手,用笔流畅颇有文采,看似不经意般闲聊着,就把你带到了那个咸湿的海风吹着,文明与愚昧、东西方文化碰撞的海边岛域 。
地名就叫火奴鲁鲁,主要讲了岛上的巴特勒船长的故事,一段离奇的个人经历。
其次, 关于人物的肖像式描写,毛姆写得很传神,还有伏笔的功效。
比如小说里的“中国厨师”出场,虽然只出现过这一次,却让人印象深刻。起初以为只是个普通的小角色露面,但结局看完,你再从头看,细细思量,恍然大悟。
我着实吓了一大跳 ,从没有见过长得如此丑陋的人。他身材矮小、粗壮,头发花白、蓬乱,腿瘸得厉害。他的脸膛既大又宽又平,好像被人用重拳反复击打过似的,而且上面满是因为害天花病而遗留下的大坑。最令人反感的是他那异常显眼的兔唇,上嘴唇严重裂开,露出一颗巨大的黄牙。
所以,“我”说,最好别晚上看见他。
随之而出现的“葫芦”,是个很好的引题和道具,读者和“我”一样,充满好奇心。
因为巴勒特船长说给他一万美金,他也不会卖。
关子卖完,按下来听巴勒特的讲述,他自己的亲身经历。
故事是带着悬疑、迷惑和危机走下去的
简单概述算是女版的 “英雄救美”。
主要角色是船长、大副和船长的女友。
巴勒特船长管理着一条纵帆船,穿梭于各岛讨生活,他有个信任的大副叫巴纳纳斯,当地土著,自从船上来了个漂亮的土著女孩,做了船长的女友后,大副也迷上了女孩并开始骚扰,女友很生气,告诉了船长希望辞退大副。
船长没答应也没有放在心上,大概他觉得自己是个白人又是大副的主人,很自信以绝对的优势操控这一切,有大副替他掌舵,女友陪他享受,这状态,挺好的。
结果,还真发现了大副的疯狂表现,船长好好修理了大副一顿,但仍然没有辞退他。
土著女友很忧心,老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
大副被打后没几天,一向体格健壮精力旺盛的船长突然就生病了,全身打冷颤、食欲不振四肢无力,总之,一天天虚弱下去,很快就起不了床。
上岸后,请白人医生来看病也没有瞧出所以然来。
女友很焦虑,船长答应她可以请当地的土著医生来看病。 结果,说他是因为被诅咒。女友说 “ 你的敌人巴纳纳斯诅咒你要去死。”
她凑进船长耳语 “ 你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你会跟着下玄月一起离开这个世界的。”
船长当然不相信,也不会赶走大副。
女友很无助,现在只有她才能救船长的性命,时间紧急,只有十二天,她必须想办法置大副于死地。
对方狡猾、狠毒、强壮且躲在暗处窥视。
她要做得天衣无缝。
她必须想办法把他引诱到一个盛满水的葫芦旁边。只要在水中看到他的身影,并把他水中的身影搞得支离破碎,他就会像遭到雷击一样死去。
因为,水中的影子就是他的灵魂。
女友开始行动,布下要离开船长的错觉,利用自己的优势迷惑住大副,让他满足即而放松了警惕
这一段看的是真精彩呀
巴纳纳斯放松了警惕。他探过脑袋,朝葫芦里看去,他的身影瞬时便浮现在水面。说时迟,那时快,女孩用手猛击葫芦,顿时水花四溅,水中他的身影也随之变得支离破碎。巴纳纳斯大叫一声,向后倒退了几步,两眼恶狠狠地盯着女孩。她站在原地,脸上露出了胜利者的笑容。突然,大副面色青紫,两眼上翻,四肢抽搐,像服了剧毒一般,“咚”的一声直挺挺地摔倒在甲板上。
大副巴纳纳斯死后,船长的病随之也就好起来。
女友救了船长的性命。
读到这,你会和书中的“我” 一样,感慨船长的幸运,爱情果真能够创造奇迹,你为女孩的勇敢机智叫好,被这个故事打动。
高潮结束,它已经讲的很有趣了。其实不然。
毛姆的小说,高明处就在于,当你进入他所营造下的故事氛围,替那个专情又单纯的土著女孩捏着一把汗,步步惊心,斗智斗勇,你完全随着情节到了最危险时刻,女孩胜利,危机解除了。
还有异域岛国里那古老的诅咒和巫术,神秘玄妙。
如果没有结尾,就此止笔,也满足了一般的猎奇心理。
毛姆不会这样,寥寥数语下的结尾,两个不是,一个回答,忽的反转,早已物是人非, 那句 “ 故事里的那个女孩去年跟着上一个中国厨师跑了。”再次打破了之前的完整。
这个结尾,非常意外,也很有意思,细究推理下,之前讲的那个故事,似乎被推翻,又生出了另外的故事脉络,你发现你听到了两个故事,空白处延伸截然不同的版本,孰是孰非,真像变得迷离起来。
有限的篇幅写出来两个故事,一明一暗,太厉害了。
看完结尾,等你再回头看“中国厨师”的肖像式描写,起初你以为再普通不过的人物,才察觉这配角的隐衬,大有深意。
人性的复杂出来了,爱情在毛姆的笔下从来都不会光鲜亮丽。

《雨》
再看毛姆的另外一篇《雨》,也是他的经典得意之作。
故事讲的是传教士偶遇风尘女,以神性的上帝旨义救赎该女子的罪恶,却被反噬自杀。
毛姆采用先扬后抑,人物鲜明的特质,以贯穿始终的雨作氛围渲染、推动情节步步发展, 紧张激烈,最后的结局出人意料,又于情理之中。有极强的反讽揭露效果。
一, 自然风光的描写
故事发生于英国海外殖民地萨摩亚。
眼前是一片狭长的银色沙滩。沙滩后面是一个草木茂盛的山岗。枝叶茂盛的椰子树林快要延伸到海里了。萨摩亚人居住的小草屋掩映其中。那个白色光点是一个小教堂。
岛上的风光原始自然、靓丽开阔,与西方文明社会的繁荣熙攘,阴沉冰冷形成强烈反差。不同的环境,孕育出来的人、社会氛围也就全然不同。
白色教堂在当地显得格格不入,视觉上就已经形成一种侵略感。
二, 故事背景
弄懂社会背景才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小说中的人物表现。
传教士在当时的西方社会有很高的威望,属于受人敬仰尊敬的社会地位,他们配合上层统治,拥有相当高的话语权和控制权。
不要小瞧传教士夫妇的身份特权和特殊,这也是为什么医生的太太,对传教师夫妇只跟他们来往时,所表现出来的“受宠若惊”和得意之情。
所以小说开始才会有 “ 在这条船上,他们只愿意和我们聊天。”
三 , 主要的人物特质
麦克菲尔医生:木讷胆小,从不轻易发脾气,善良宽容,有悲悯心。他没有那么敬畏宗教,但也遵从礼法道德这样一种社会规则。
麦克菲尔太太: 敬畏宗教,安分守己,怯懦内向,无主见随大流。
戴维德森: 海外传教士,小说重点人物,他独断专行、意志坚定,不畏艰险、狂热冷酷,视自己的职业至高无上,他是正义的化身,代表“上帝的旨义” 去驯服那些低下的人。
戴维森太太: 能干精明、冷酷古板,但她以自己的先生为荣,夫唱妇随,尊敬加爱慕,两人关系挺好。
汤普森小姐: 逃出来的妓女,她活力四射、傲慢粗俗、举止轻佻、有股子泼辣劲。
三, 特定的场景安排和人物关系
突然而至的传染病和大雨,把他们这几个旅途中的过客,身份性格迥异的人,滞留在岛上唯一的小旅馆,待在同一个屋檐下。
作为旁观者的医生,传教士夫妇及住在楼下的风尘女,按下来肯定会发生些什么。
借戴维德森夫人的口,我们知道了传教士的传教威力,他对传教事业热忱而执着,四处奔波,对不服从的当地人群,采用强制惩罚的手段,
他的口头禅是 “完成上帝交给的任务”。
比如严禁当地土著跳舞,狂欢,裸露身体,强迫穿长裤,进教堂,定下种种教规,违者就罚。他还把当地的一个丹麦富商,因为反对他,“仅仅过了两年,我就把他搞得倾家荡产。他辛苦二十年积累的财产荡然无存!”
当医生质疑人们不会反抗,教士太太霸气接话 “谁敢?!” “敢和戴维德森先生对着干的人还没出生呢。”
连医生听了都震惊,心里面反对。
当然,他疯狂的举动还在后面,判定楼下女子是来自红灯区的妓女和她要做的营生,这是人类文明的耻辱,他立刻跑下去制止。
作为正义的传教士,他脸色阴沉,面露杀气,与风尘女冲突较量,几个回合后,汤普森小姐终于领教到传教士的厉害,由最初的激烈反抗变成了恐惧。汤普森的布网逼近和折磨,使她像一个即将待宰杀的祭品,匍匐在传教士的脚下,百依百顺。
“为了和传教士在一起,她就像奴隶一样对他百依百顺。她哭泣、读《圣经》、祈祷,直到精疲力竭。她期待那些苦难尽快到来。”
雨的意像和烘托
“雨”作为小说题目,首先是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旺盛的雨季,下个不停,其次象征人物心理感受与环境氛围,推进情节的发展。
第一次雨
雨声奏响,戴维德森首次正面登场,像是暗示这场雨对传教士将带来的重大影响。
雨突然下起来了,传教士夫妇和医生夫妇因为雨的袭击只能停留结伴,未知的人生开始显现它具有颠覆性的力量。连绵阴雨寓意着对虚伪、复杂人性的层层冲刷。
“下雨”之后,就来到故事的重点篇章,也是一切冲突的开始。“雨”对情节的推动作用逐渐清晰。
“麦克菲尔医生注视着外面的大雨,感到心烦意乱。它不像英国的毛毛细雨,轻轻落在地面,而像天河泛滥,从天上狂泻而下,凶狠地拍打着地面,拍打着铁皮屋顶,好像带着一股暴戾之气,反映了大自然恶的一面,令人毛骨悚然。如果一直不停,你就会因苦恼而疯狂叫喊,大发雷霆;你就会因绝望而四肢无力,骨头酥软。”
此时戴维德森强大的宗教力量,已经逼迫着汤普森小姐无路可逃。
第四次描写“雨”的场景时
“大雨依然下个不停,落在铁皮屋顶上,“叮叮当当”,不绝于耳,令人发疯。照这个样子下去,天河里的水早就应该干枯了,可它依然直泻而下,冷酷无情。”
雨的力量就像戴维森的威胁,强大、邪恶,让人无法与之抗衡,而汤普森即使尖叫、怒骂、不以为然,最终都将无能为力。
医生虽然怯懦,但心底里有善和怜悯。盘踞在他们上空的雨就像一种伴奏,掌控着这出荒谬的教化之戏剧的节奏。让人痛苦要发狂。
“传教士的祷告词铿锵有力,连他自己都被感染,诵读时竟然潸然泪下。窗外大雨滂沱,就像天河决了口似的,其凶狠和恶毒并不比人类少几分。”
所有这些描写都加深了,传教士看似虔诚信仰的救赎,实际上有多荒谬和冷酷无情。
故事的最后
在妓女生不如死,即将被遣返的当天清晨,在传教士陪了她四天四夜要送她上船,在所有人努力和无奈下的各种疲惫,受制于传教士巨大的宗教力量,人们一声声唏嘘感叹,期待着她的离开,终于可以解脱,能顺畅地呼吸。
这个清晨,麦克菲尔医生却被叫去海边,他看见了一具尸体,看见割破喉咙已死去的传教士,不敢相信也很不解,他为什么要自杀?
通知传教士夫人后,她的态度,毛姆用了“冷酷” “严峻” “脸色惨白” “没有一滴泪水” 来形容她,表现意外,说明她此时的心情,悲伤之余更多是惊和愤怒的,她似乎已经知道了传教士的堕落,不仅有负于她,更是亵渎了上帝。
羞愧难当,畏罪自杀。这应当是戴维徳森夫人得出的结论。她不会为她伤心,掉一滴眼泪。
他们回来时,惊讶地看到汤普森小姐,判若两人,又恢复了以前的浓妆艳抹、卖弄风骚,她大声说笑,留声机里放着音乐……
医生生气坏了,他冲进房间关掉留声机
“ 喂,医生,不要再演了!你直接说,来我房间想干什么?”
你们这帮臭男人,都是一路货色,卑鄙、无耻、下流,猪狗不如!猪狗不如!”
一个“演” 字用的极妙,原来传教士几天的义正言辞、道貌岸然的宗教“救赎”,都是在“表演”,虚伪而可憎。
重复加感叹号的使用加重语气,表明汤普森小姐对于传教士的厌恶和对过去几天所受蹂躏的憎恨心理。
寥寥两句话,故事的真相似已揭露,戴维德森死在本能的欲望与狂热的宗教洁癖的对立之中。越是充满了道德的律令感,越是在压抑内心的欲望,最后也就越显得丑陋。
众人眼中的卫道士,代表着神性的至高无上,清除罪恶的正义之士,却毁在了自己压抑的欲望中,他和妓女发生肉体关系,清醒时羞愧难当,只能以死谢罪了。
医生恍然大悟,读者也突然明白过来。
汤普森小姐脸上的鄙视与憎恨,她为什么又很快地恢复原状?
因为她看穿了男人的本性。她眼里高高在上,凛然不可亵渎,冠冕堂皇的戴维徳森瞬间跌落神坛。神父也不过是披着羊皮的狼,高尚的外表包裹着一颗丑恶的灵魂,借着神父的权杖,行使个人的私欲。让她对神父,乃至所有男人们又多了份鄙夷。
此时此刻,她觉得全世界的男人女人,没有哪个比她高贵清白,甚至还不如她。
人生有无数的悬疑,这样的悬疑被毛姆拿捏的恰到好处,看破不说破,小说在最精彩处戛然而止,真正意味深长…
毛姆的小说特点:
这篇 《雨》,其戏剧性反讽很明显,传教士夫妇也是宗教教义下的牺牲品,可悲又可鄙。
也许受早期的学医影响,毛姆是个无神论者,他认为基督教信仰纯属一派胡言。他蔑视“普渡众生”之说,不相信上苍能拯救芸芸众生。他也不相信善良和美德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性,人性是复杂的,也有着掩藏不住的恶。
这些个人观点,在他的 《雨》里充分体现。
毛姆的短篇小说,无论是第一人称的“我”,还是第三人称,诸如医生,叙事者通常是个置身局外的旁观者,他洞察、敏锐、冷静,不乏幽默戏剧感。
读他的小说,可以看到语言的斐然,毛姆是个金句段子手,信手拈来,切换于悲喜,寓庄于谐。有伏笔,有悬念,有冲突,有高潮,叙事结局紧凑,多角度伸入,情节曲折,戏剧性强。
而且,他的小说结尾收笔干脆利落,故事常戛然而止,出人意料,这种令人震惊的结局,常常会让你扼腕叹息,回味无穷。
他的故事融思想性和娱乐性于一体,在艺术表现手法上常有神来之笔,很契合读者的阅读体验,这是他的作品畅销和受欢迎的原因。
2022-8 风铃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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