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利安人从北方走来,其中一支进入南亚次大陆的中部平原,带去了拜火信仰习惯,并采取种姓制度,创造婆罗门教,利用埃及的灵魂不灭说,改造成业报轮回说,成立大梵为第一因,成为印度文化的主干。
据拜火教经典——波斯古经《阿维斯陀》说:国王费里顿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图尔、二儿子萨勒姆和小儿子雅利安。国王年迈,三分帝国,由图尔统辖东部,演化成突厥人的祖先;由萨勒姆统辖西部,是罗马人的祖先;雅利安执掌中南部,演化成伊朗人,是雅利安人的祖先。此经成书较晚,但这个传说却由来已久。
雅利安人原是乌拉尔山脉南部草原上的古老游牧民族。在此特指在公元前1500年后,进入南亚中部平原的一支。“雅利安”一词,源自伊朗的波斯语,意为“有信仰的人”,进入印度后演变为梵语,意为“高尚”。
大约公元前15世纪左右,雅利安人不断南下,进入南亚次大陆中部平原。替代原有的哈拉巴文明,建立统治殖民,设计种姓制度,逐渐把古达罗毗荼人往南驱逐。这段历史被记录在《吠陀》及解释吠陀的《梵书》、《森林书》、《奥义书》并两部史诗中,开启了“吠陀时代”。
吠陀文明是雅利安人在进入印度的过程中创造的。在几百年间,类宗教颂诗被收编成集,编成《梨俱吠陀》。这部诗集不断修订,最后成书约在公元前1000年前,提供了解早期印度境内雅利安人的情况,被称为早期吠陀。而《娑摩吠陀》、《耶柔吠陀》、《阿闼婆吠陀》则成书较晚,大约在公元前900年至前600年间或更晚。
早期吠陀时代又称“梨俱吠陀”时代,此时雅利安民族正处于军事民主时期。他们进入印度恒河流域,摧毁了原住民的定居点。一改祖辈赖以生存的畜牧生活方始,建立雅利安部落,开始种植农作物。商品交换行为开始出现,但仍是以物易物的阶段。
早期雅利安人实行父权大家族制,部落事宜由公民大会决议,负责“祀与戎”之大事。此外还有部落长老会议和部落军事会议。随着战事增多与扩大,部落军事会议的权力日趋增强;另外随生产与经济能力发展,僧侣贵族的地位也在提高。社会开始分裂,氏族部落正式瓦解,一些部落开始过渡为世袭君主制国家。这个过程并不完全一致,如恒河上游的居楼国和般陀罗在公元前9世纪至前8世纪就已过渡成了国家,而更多地区则是在公元前7世纪以后才完成“建国”。
生产力提高,经济发展,导致私有制产生。黄金成为主要支付货币,另外高利贷也开始出现。大量穷人沦为债务奴隶,瓦尔那制度(即种姓制度)开始出现。雅利安人内部出现三个阶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再加上“亡国奴”首陀罗,称为四大种姓。雅利安人步入晚期吠陀时代。
“婆罗门”掌控意识形态,属于拨拉图所说的“黄金”阶层。而“刹帝利”则是邦国的实际管理者(行政与军事),手握世俗统治权。“吠舍”为雅利安人的平民阶层,他们都是自由民,不若“亡国”之贱民。种姓间严格隔离,不准通婚、同餐、并行。
基于体质上的优越感(高大且皮肤白皙),以及维护血统的需要,种族隔离成为设计种姓制度的原动力。另外雅利安人是外来政权,为了便于统治,运用宗教手段,结合本土文化,孕育出婆罗门教。其宣称最高神格之梵天是第一因,每一种姓都代表了大梵的意愿(团结),但唯有最高级的种姓才有神权代理人资格(特权)。所以婆罗门独具学习吠陀、教授吠陀、为自己祭祀、为他人祭祀、布施、受施之权能。其他阶级或只能自祈,或须由他助祈,甚或连“行贿”的资格都没有。
要成为这一特权阶级须有五项条件:血统纯正、传承文化、容貌端正、行止有节、 智力发达。婆罗门之特权表现在经济权与司法权,婆罗门是免税的,甚至可以逃避司法责任。这像极了中国的一句俗语,所谓“刑不上大夫”。这种安排无疑保障了贵族这一特权阶级的永固性。宗教文化权力,乃至政治经济权力,彻底被贵族垄断。
在今天看来,种姓制度是落后的。但从客观结果来看,这种各安天命的阶层划定方法,相当于固定了(家族血统延续的)社会政经地位与分工模式。通过利用意识形态,使全民接受,自发遵守。从而消弭一切基于不平等的反抗心理,让大家在面对苦难的时候,寄希望于来世。
“阶级”,是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程度(私有制与剩余物资),由资源分配不均而形成的产物。在古代社会其实并不罕见。比如埃及,法老与祭司同属上层阶级,官僚次之;奴隶是最底层,而中间则是分工不同的自由民。
中国古代也有类似制度,比如宗法制:天子、侯、大夫是贵族,是土地的实际拥有者,也是国家政治的决策者;士族是贵族的附庸,而农工商则是平民。每个人首先是家族中的一员,家族地位决定了家族成员的社会地位。先天的社会地位,可以通过出仕以实现提升;而在宗法制家族内部,则可以通过德重年高与爵位世袭来实现地位提升。最初并未使用宗教手段,人在毕生的奋斗过程中抱有希望。
政高于教,这是孔子时代儒家知识分子对“刹帝利”阶级的赞助与输诚。一般而言,神教作为思想高地,以领导军民的社会形态较为原始,因为人们对未知世界的恐惧,使得人们很容易就听信祭祀的话,而无容质疑。
随着社会进步,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也在增强。当祭祀的信用开始破产,或者无法再统治过于庞大的“国家”的时候,便产生了军政与宗教的分庭抗礼。欧洲中世纪即是如此。但早熟的中国政治家们替人民作出了选择:“以神道设教”,这便从根本上断了宗教的粮路。
从秦始皇到汉武帝,政治与学术不断合作,终于使得儒生取代了教职,成为新的贵族。这一新贵重新采用宗教惯用的“种姓”原则,以血统与家族垄断了贵族的钥匙——知识。
隋唐以前,大门阀垄断了贵族阶级(士族难以从平民家族中产生),使得社会阶层固化。但随着制度的不断改良,统治者用科举制度与宗教力量,有效疏导了社会各阶级间的流动压力。最大程度降低了社会结构的变动成本,也避免了由各种不平等所导致的民怨,保障了社会稳定。相比之下,同属游牧民族的蒙古人在这一点上就做得差多了,以致后来被各个征服地区的文化、族群所同化。
雅利安人实行种姓制度,在印度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此后虽然不断有来自西北方的入侵压力,但其社会结构、文化传统并无多大变化。对于后来的那些征服者来说,从根本上改变种姓制度这一庞大的社会体系,是一项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社会成本大到难以承受)。
此外,他们在文化上不具备优势,很难想到有更好的办法来改变什么。在权衡利弊之后,新的征服者最终都会选择在掌握实权的(政治与军事)阶层中,加入一个代表自己民族的“亚种姓”。这样既能架空身为神职阶层(教权)的婆罗门,又能保障新旧贵族势力的利益;并利用文化与宗教力量,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只要自己能够获得最高权力与最大利益,其实没有必要破坏这种平衡。
掌握意识形态的婆罗门,相当于拨拉图所说的“哲学家皇帝”,他们为雅利安人的统治正名。参考雅利安人的拜火与多神信仰,加上印度本土的宗教习惯,设计了专为贵族阶级服务的婆罗门教。
婆罗门教信仰原始的自然(多神)崇拜,有大梵天之主神,还有毁灭与舞蹈之神湿婆,以及光明之神毗湿奴。此外,婆罗门教还宣扬善恶轮回观,主张梵我一致。这些理念与雅利安人的原有信仰有极大关联。
早在四千年前,以游牧为生的雅利安人就已经创造了自己的文化和信仰。雅利安人特别信奉火神,并实行烦琐的祭祀仪式。密特拉是主要崇拜对象之一,火、光明、太阳神崇拜都源自密特拉崇拜,它是古埃及多神崇拜文明之外较早具有一神论萌芽倾向的宗教信仰。密特拉在早期印欧文化中非常重要,如今虽然很陌生,但是他的文化因素被印度教,尤其基督教多所吸收。
在《伽泰》神话流行的时期(公元前11世纪),仍有诸神信仰存在,还没有一个“唯一造物主”的概念出现。但在众神之中,已经有了地位非同一般的,代表了光明与善之神的“阿胡拉•玛兹达”,并将之视为“主神”。
直到公元前6世纪,琐罗亚斯德(查拉图斯特拉)才真正完成了一神论性质的宗教改革(拜火教)。阿胡拉•马兹达(意为“智慧之主”)成为唯一的、最高的、不被创造的主神——光明神,而它的原型密特拉则被降格为阿胡拉•马兹达在人世中的代表。
此时的阿胡拉•马兹达已经具有最高神格,是全知全能的宇宙创造者,它具有光明、生命、创造等德行,也是天则、秩序和真理的化身。马兹达创造了物质世界,也创造了火,即“无限的光明”,因此琐罗亚斯德教把拜火作为他们的神圣职责。
他们不建神庙,不造神像,但有专职祭司。因为火是阿胡拉•马兹达的儿子,是神的造物中最高和最有力量的东西。火的清净、光辉、活力、锐敏、洁白、生产力等象征神的绝对和至善,因之火是人们的“正义之眼”。
与一切宗教类似,拜火教同样有关于世界观的论述。据《创世纪》所载,开辟之初有精神、事物两大因素共同作用,因而形成世界,也规定了人类的命运。世界创造之后,此二大因尽责退职;善恶二大原理随后出现,各分治其领域,世界化为善恶正邪不断争斗的场所。
这是典型的善恶对立论。在这善与恶的斗争中,人有选择自己道路的自由,或以善念、善言、善行参加善的王国;或者相反,参加恶的王国,死后各有报应。善人即被赐予快乐心并进入天堂,恶人即被赐予痛苦心而堕入地狱,而那些善行和恶行相抵消的人留在“中间地带”,无痛苦亦无快乐。
在伦理与道德劝善方面,拜火教强调善行,善行的目的是为了“厚生”,即要使生活富足。必须努力工作,这是高尚的行为。《破邪篇》提出的理想生活是“成家立业,牲畜、妻室、子女都兴旺。旱地灌溉,洼地排水。”它反对斋戒禁食,理由是“吃不饱就不能完成宗教的艰巨任务;吃不饱就不能拼命劳动……宇宙以食而生,以不食而死。”
不过这种“二元说”只是说明了现象世界与人类社会的成因,并未真正解决“第一因”问题。因此,早在阿黑门尼德王朝时期(公元前550至前330年),有些神学家们为了解决马兹达与曼纽对立的矛盾,在理论上和逻辑上又假定了在他们两者之上还有一个最高的实体。
雅利安人最初进入印度时,为早期密特拉信仰流行的时期。因此波斯神话中的光与真理之神密特拉(密多罗),被记录在《吠陀经》中,成为婆罗门教、印度教中的昼神,图腾“卍”为其标记。
琐罗亚斯德的二元论学说对于以后在波斯和中亚地区流行的摩尼教,中东地区的闪族宗教、犹太教,基督教中的异端诺斯替派,希腊罗马哲学中的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等都有过不同程度的影响。在基督教尚未成为罗马国教之前,罗马国内流行的摩尼教就是该教的一个分支,奥古斯丁皈依基督之前,是摩尼教的信徒。佛祖释迦牟尼悟道后招收的第一批弟子中就有琐罗亚斯德教徒。
还有两个例子,可以说明后期许多地方文化中的一些因素,是有可能受到了拜火教影响的。比如行“特净礼”时,要用牛尿沐浴。而其教徒在行葬礼时,是用“天葬”(或称鸟葬),举葬时,神职人员与抬尸者将尸体赤身裸体移至塔顶,听任鹰鹜啄尽尸肉,然后将骨架投入井穴。
历史上的印度,总共遭到外族入侵达数百次。除了在孔雀王朝时期(也是雅利安人),有过一次打平,其他的都败了。从目前所知最早的哈拉巴文明开始,一旦进入农耕生活模式,就会有军事能力低下的情况出现。
说到底,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尤其军事能力。雅利安人得益于此,摧毁了四大文明古国中的三个:古巴比伦、古印度、古埃及。雅利安人入主后,融和了古代传统信仰,包括对太阳神与火的崇拜,还有灵魂不灭说(对古埃及神话的继承)。
古埃及人主张灵魂不灭,相信人的灵魂可以脱离肉体独立存在;人要行善,因为死后将会面临审判(这与中国的民间信仰很像)。使得宗教更加具有社会性、伦理性、道德性,也便于政治统治与管理。最后建立种姓制度,发展婆罗门教,进一步改进灵魂不灭说,形成了《奥义书》中的业力轮回思想。
到了中世纪,随着各种宗教思想层出不穷,商羯罗改良了“大梵”信仰。用形上手段,使得印度教更具“吞噬性”。佛教为要生存,避免拜火教在印度的结局,不断引入外部因素,终于被他收编。既然大梵能来拜佛,那么佛为什么不能是大梵的负面化身呢?终于使得佛教在印度销声匿迹。
有人说,佛教在印度灭亡是因为异族入侵,那么印度教为什么仍旧兴盛?还有人说,佛教打败了印度教,成为印度最大宗教,所以才会遭受灭顶之灾。那只能说是一厢情愿的美好愿望了。因为佛教在印度始终只是异数,昙花一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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