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就是照父 神的先见被拣选,藉着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又蒙他血所洒的人。愿恩惠、平安多多地加给你们。 (彼得前书 1:2 )
首先、以致顺服耶稣基督
顺服耶稣基督就是神圣拣选的果效(弗二10)。一个人能顺服耶稣基督,就等于是得救了,保罗称之为“信服真道”(罗一5),信徒并不会有完美或完全地顺服,不过当他们藉由耶稣基督而成为义的奴仆时,他们的生命就有一个顺服的形态了(罗六17-18)。
保罗为帖撒罗尼迦的信徒感谢神,因为保罗在他们身上看到许多顺服基督的榜样(帖前一2-10),这些榜样是指他们的信心、爱心、基督里的盼望;他们效法保罗和效法主耶稣;他们在别人面前的榜样;他们宣扬真道;他们离弃偶像;他们等候基督等等。
使徒约翰在约翰一书里更详细的述说了真正的得救可带来顺服基督(约壹二3-5;三6-10;五2-3)。
思想:这里指出一个重点:真正被神拣选的人,一定是顺服神的人。不管他怎样自称认信,不管他隶属哪个教会或宗教团体,问题的关键在乎他是否顺服神。他真正相信和信靠主耶稣基督吗?他降服于神吗?
信徒变得完全像基督的形状,在那一刻以前,顺服就是神拣选的果效。
其次、蒙祂血所洒的人
“又蒙祂血所洒的人。”这乃说到主在十字架上牺牲流血的价值,祂是神子,除祂以外,别无救法,祂为我们的罪流出宝血,有赎罪的功能,我们凭信接受祂的血洒在我们心中,今天我们有没有蒙主的血洒在心中呢?主的血能洗净我的本罪和我的原罪,因为始祖犯罪,原罪一代一代遗传到我身上,但主的血洒在我心,就能除去我的原罪和本罪。我们不能说我们是无罪的,如有主的灵在心中,你会愈觉自己是有罪的。
彼得说:“基督的血─ 死”: 指在旧约的时代,耶稣基督之血就已有预表。旧约有三处提及蒙血所洒,对信徒具有特别的意义:
①血象征洁净除罪:
神的百姓在世生活行事,经常沾染污秽。因此,他须按时献上祭物,并以祭牲的血洒在身上,为他赎罪(民十九9,来九13)。麻风病者身体得洁净后,也须以一只鸟的血洒在他身上(利十四1-7)。
②血象征对神的顺服:
神给以色列人几个大应许,但都是有条件的,他们须遵从神的律法。以色列人若顺服神,神必大大祝福他们的国家。这就是神与以色列的盟约。血是神与人立约的记号,及神给人应许的凭证。在立约的仪式中,百姓在会幕的四围站立,异口同声许愿顺服神,遵行神所吩咐的。摩西拿着动物的血,一半洒在坛上,一半洒在百姓身上(出二十四3-8;来十二24)。洒血具体表示双方立下具有约束力的委身承诺。以色列人藉由献祭来承诺对神的顺服,洒在祭坛上的血代表神同意将祂的律法启示给百姓,而洒在百姓身上的血则代表他们都同意顺服。请注意:主耶稣称自己所洒的血──“这是我立约的血”(太二十六28;可十四24)。这是指新约内含着一个应许,就是主耶稣要来救赎罪人,而罪人要藉着遵行祂的话语来回应。
总结:从这里告诉我们耶稣是一个特殊的人物,他的宝血是无价之宝。别人所洒的血是不能叫我们得救的,只有神子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洒的宝血才能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赦免我们一切的过犯。这是何等大的救恩!他是为我们舍身流血的耶稣,我们在经历患难逼迫时,愿意舍身流血荣耀他的圣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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