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课标,以终为始
八下与课标核心素养链接
法治观念:法治观念是指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统一的理念,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人们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为。
政治认同:明确中国共产党的核心领导地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责任意识:主人翁意识、担当精神、有序参与。
第四学段(7-9年级)学段目标:
了解宪法的主要内容,明确宪法的地位与作用,认识国家基本制度和国家机构,知道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第四学段(7-9年级)学业质量描述:
能够结合实例阐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意义(政治认同、法治观念)
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能够正确认识和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运用实际案例说明与生活相关的法律规定(法治观念、责任意识)
(二)教材整体设计
(总)第一单元:通过介绍“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来说明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通过讲解宪法设置国家机构、规范国家机关权力运行,来说明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并保障宪法实施,从而让学生体认宪法的核心价值,初步理解宪法精神。
(分)第二、三单元:第二单元,着重讲宪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并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依法履行义务。第三单元,着重讲宪法规定国家制度,宪法将国家权力赋予国家机构并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是宪法精神的具体化。
(升)第四单元:在前面三个单元以知识为载体,进行渗透教育的基础上,第四单元明确提出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是法治的价值追求,引领学生崇尚法治精神。这是宪法精神的拓展。
(三)教材逻辑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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