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1980年代初,我中专毕业分配到单位上班不久,我们水电局系统组织一班人在马尾沟流域搞水电规划,我们从双河蓼叶湖开始,顺着马尾沟河而下,共按七级电站规划,规划到第六级电站时,我们进驻到蒲塘,进驻的那天,刚好发生了一件*风*流*情*杀案。
一个小伙子,未婚,听说20岁还不到,是红土人,与蒲塘隔河相望,他在蒲塘一带打省柴灶,走乡串村,一来二去,和蒲塘的一少妇搞熟了,干柴烈火,一起*风*流*快*活*。
时间长了,这事情传到少妇的老公耳里了,她老公在红土一管理区当炊事员。她老公颇有心计,休假回家后,不动声色,声称到某亲戚家过生日吃酒,晚上不回来。
这晚,那小子又和少妇一起快活,老公其实就是虚晃一枪,没走多远,大约晚上十一点,这对男女已在美梦中,老公手持大抓钉(山区解木料时用的工具,约60公分长,7字形,两头都很锋利的铁制品),愤怒之火熊熊燃烧,三下五除二,俩人来不及反抗,*赤*身*裸*体见*阎*王*爷去了。
这愤怒的老公解决完了这对冤家后,就叫醒自己的父母,将这情况一五一十告诉俩老,并将俩孩子托付给了俩老,他换了衣服,连夜步行五六十里,从梯儿岩走到了新塘派出所,投案自首。
我们到达蒲塘时,那小子的尸体还放在河边上的,过了两天,他的亲人不声不响悄悄把尸体收走了。
可怜俩小孩子,母亲去世,父亲坐牢,只能在爷爷奶奶的陪伴下成长,肯定留下了刻骨铭心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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