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事情总是存在脑海中,算是回忆,带着些许伤感,但总挥之不去。
小学时代的我很平庸,考试也只是中等,算不得好学生,但是我对语文却情有独钟,对文章有着特殊的喜爱,因为它可以表达我们浓厚的情感。
当然,这也归结于我的语文老师,一个男老师,他比较喜欢开玩笑,每课上总是喜欢用生动形象的比喻将我们引得哄堂大笑。
我最喜欢他的课,因为他让我觉得语言有很多的魅力,赋予了很多的情感,可以使人欢笑,也可以使人泪目,所以他算是我的启蒙老师。
在很多年前,课外的补习班十分盛行,而我也出于对语文的热爱,报了一个作文班,周六周日每天下午去补课,那个补课的老师就是我们的语文老师。
随着对文字的热爱,也学到了很多文学知识,我的基础没怎么提高,但是文章水平却日益爬升。
有一次,语文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我花了很多的心思去构思写作,自认为写的很好,用了很多华丽的词藻,语言也形象生动。
在一节语文课上,老师安排作业后,然后在课堂上批改作文,突然把我叫了上去,问我有没有抄作文书?
我当时一愣,说这就是我自己写的,问我写的草稿在哪?我当时放家里了,就实话实说。
他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我,笑了笑,让我当着所有人的面把那篇作文复述一下。
我很不解,然后就开始复述,但是心里面很紧张,没几句就出现卡壳,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忘记了。
然后他又问我有没有抄,我还是说没有,他打了我一下,我咬着牙说我没有,眼里已经溅出了泪花,不是因为挨打,而是被冤枉。
我气愤的泪流满面,说这就回家拿草稿,证明我没有抄袭,转脸就要走,被老师叫住了,因为是上午第三节课,后面还有一节课,就让我下午拿来。
那篇作文真的是我自己写的,当时在课上只是写了一些开头,然后回家晚上趴在桌子上自己写完的,所以我是被冤枉的。
回家之后,我把事情来龙去脉告诉了我妈,因为我写作文的时候她就在旁边忙活,她让我一定要证明自己。
下午语文课,老师走了进来,我拿着草稿挺直腰走上讲台,自信的递给了他,他看了之后沉默了,那真的是一篇草稿,作文完全根据那个草稿去修改和完成的。
然后底下有同学补充说,看到我当时就是在这张纸上写的,人证物证都齐全了,老师也没办法,说误会我了,有点歉意让我回座位上。
我的心里就如吃了糖一样高兴,因为证明了我没有抄袭,还写了一篇好文章,在全班人面前找回了诚信。
过后,我妈去找老师说那作文真的是我写的,她看着的,老师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然后把我夸了一遍,说让我好好学习,争取写的更好。
在那之后我也写过几篇较好的作文,老师也比较欣慰,至今很多年过去了,我一直存在心里,未曾与人提过。
我并没有怨恨当年老师的责问和鞭策,因为那是关于诚信的问题,是人生最重要的品格,成才先成人。
记得从前有个老师说过,“教你们学知识,不是让你们都必须成才,而是让你们先学会如何做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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