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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修改 写作的神奇魔力

2025-05-09修改 写作的神奇魔力

作者: 阅写达人 | 来源:发表于2025-05-08 22:42 被阅读0次

“文章不厌百回改,反复推敲佳作来。”这是古人在写作上的经验之谈。每一个以精益求精态度来写作的人,每一篇经得起时间长河检验的文,无不是如此见之于世的。

照常理,写作的一般程序是先写后改。因为,写是前提,文章只有去写才有,否则就无。因此,那些具有写作畏惧或害怕综合症的人,其根本原因在于不敢或不想写,并非没得写,因为在这里,对于写作并没有任何要求。只要你去写,把你所想写出来,写完文章即可,尽情表达则已。而不对文章在内容、选材、形式、技巧,文采等诸多方面做要求,而这一切,主要是文章作完后修改的主要内容。

毋庸置疑,文章是写出来的。然而,从某种程度上说,好文章则更是改出来的,修改比初次写作更重要,尤其是经典传世之作——那些经得起历史不断检验的作品。

无论如何,写作与修改,两者之间是相互关联的。认真用心去写作,是提高写作能力与水平的方法之一,态度决定高度,无论是文采还是思想,都概莫能外;然而,不厌其烦地反复认真修改,更是提高写作能力与水平的不二法门。修改之必要,从写作的本质层面上来说,是因为写作之精神与思维的散乱无章、混沌无序所致,也更是“文无定法”的写作规律和写作永无止境精益求精的完美理想所决定的。因此,修改的本质就是永远没有止境地调整与纠正初稿中写作过程的这些因思维与精神的表达不当,以及为彰显思维与思想内涵的文字润色,因为,古人曾说过:“言之无文,行之不远。”又说:“文胜质则野,质胜文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便是使写作在内容与思想二者真正无限靠近与统一,使二者不至于相左即词不达意而因文损意,也就是完美表达作者的意思与思想。一个认真写作或能不断写出佳作的作者,一定是有着较好的自我修意识的,这种意识在他写作过程中起到一个不时“纠偏”作用,这种作用始终使写作者具有强烈的写作“主旨凝聚力”或叫“凝心力”,以至于让写作者在体裁、选材、详略、切题、文采(润色)等方面的选择上,时刻不偏离写作者自我的写作意图。如此看来,那些在这些方面出现问题、背离文章主旨或写作意图的人,毫无疑问是写作中没有始终贯彻修改意识的人。

事实上,文章的初稿,也就是一气呵成的文章,无论是大作家还是我们普通写作者,都基本不可能直接达到作者的预期目的。这本就是再正常不过的写作规律而已。然而,我们普通的写作学习者,很多人就偏偏在乎或是纠结于此而引发害怕写不好患得患失而不敢下笔写作。我曾经在学习朱自清的《春》这篇课文时,给学生发放了作者写作《春》的原稿,以期与我们课本上的文章即修改后的改稿进行对比,以期增添学生写作的自信,降低他们在写作上来自潜意识深层次的难度。人教版语文课本在选文《藤野先生》时,在课后练习题中,也把鲁迅的原稿与修改稿以表格形式部分地作为学生学习修改的例子展现出来,这也是课文编选者的良苦用心,旨在告诉学生写作不一定做到“一写定稿”,必须养成学会反复修改的习惯,真正的好文章是修改得来的。我们可以追求“初稿即定稿”的目标,但是,那往往只是理想,写作现实是常常是事与愿违,过度地以这种稿目标作为写作要求,大多是画地为牢产生束手束脚,而未能使写作者精神得以放松,甚至是因此产生写作恐惧症而裹足不前,这是很得不偿失的。

然后是如何进行修改。著名现代作家老舍在《文章不怕改》中写道:“改有大小,先说小改:写成一篇文章,有无不必要的‘然而’‘所以’等等,设法删减。这种词儿用得太多,文笔即缺乏简劲,宜加控制。”所谓小改,无非是在基本保证文章结构整体的完整性的前提下,对字、词、句、段、(标)点等局部细节上的“增、删、调、换”。私以为,在修改时,最好的方法还是边默读文章的基础上边进行修改,因为,语感是我们进行修改的最重要的依据。只要去用心反复去读,才会在读的时候感觉初语言的别扭或拗口之处。如此一来,真正有良好语感的写作者,在这一点,汉语语法与语感,我们生活无处不用,身为国人的第一语言母语的天然属性,这是每一个中国人相对熟稔和自然的言语敏感性,相信定能感觉到词句的不妥之处,无论是用词的不当,断句的不妥(标点的使用得当与否。),句子的通顺流畅与否,词语或语言节奏感的韵律和谐与否,还有语句段落间的文气贯通与否等之类的问题,只要你反复朗读即可检索出来。因为汉语是一种很讲究节奏与韵律的语言,这些写作上的问题,仅凭语音的诵读在感觉上一听便知,不顺畅或别扭、拗口之处,便是问题所在的地方,然后仔细揣摩加以修改便可。在此,老舍还说到:“往往因一字一词欠妥,屡屡改动,总难满意,感到苦闷。对此,应勿老在一两个字上打转转,改改句子吧,改句子可能躲过那一两个字去。故曰:字改不好,试去改句。同样地,句改不好,则试改那一段。此法用于韵文,更为有利。”这个方法,逐渐由细节(局部)扩大到大处(整体),其实,细想,也没有什么高深大道理,不过是文章语言之间的内在本质之“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要义,任何语言,内在属性都是一种自然天性的流动感,被人类发现总结归纳出来,冠以名字乃成为“语法”,然而,语法是假以语言的一种高大上但并不周全也不可能失分准确的称呼。因此,了解与学会语言,最好的还是在多去阅读,在语言的耳濡目染之中,通过词语间或语句间的长期浸润感染从而内化成语感,如此一来,以期实现无形之有形的化语法与语感中的言语运用。这就是大量阅读的作用,也是良好的写作者总能操持一手优秀的写作语言的根本原因。有了这样的语言底色和阅读效能,在写作中尤其是在修改过程中也便不会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标不治本的修改方法。而是抓住语言之内在整体天然语流之本性的和谐,也就是文章文脉或文气之贯通与否。其实,文与人之相通,也就是人之个性与文之风格。所以,很多时候,我常说,人文,不仅仅是道德、情怀、素养等“软性”的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也包含了那些以人的言行来体现的心性之美。何况,“人文”二字,人在前,文在后,文是由人来决定的,无论是人的心性还是品行之美,都在以另一种形式影响或优化文字的美,不管是文字的外在美还是其背后的思想内在美,概莫能外。所以,从某一种程度上,作文先做人,作好文,必得先做“真”人。否则,修改也可能是朝着另一个方向而去的,那就更是与写作本质背道而驰了,不是修改好,很可能是越修改越“坏”。

而对于大改,老舍写道:“以言大改,则通篇写完,须看看可否由三千字缩减到二千字左右,若可能,即当重新另写一遍,务去枝冗,以期精炼。”以至“还需看看文体合适与否”。这就是从整体之大局来进行大刀阔斧式修改而非细处动刀缝缝补补式。我曾经多次给学生讲过的一次大改——每次修改都是重新另写一遍,写的过程中随时随地进行修改,有时甚至是推翻原构思另起炉灶。那是在大学期间,一篇被学校校报刊用的文章的写作修改的经历。当时的校报基本上是各大院系教授、讲师发表文章的地方,像我辈无名小卒的豆腐块文章基本是想都不敢想的。事实上,我那篇文章写作之初,也丝毫没有想要在校报去发表,只是在中文系的系刊《白鹿学刊》发表了。后来,不知怎么被校报编辑看中并选用发表在校报上,也许校报编辑一直就在关注我们中文系系刊,发现佳作即择机录用。由此还获得了50元稿费,今天看来,稿费虽菲薄得可怜,但在本世纪之初的2001年,大专院校里,我们师范生的国家补助费每月才30元的情况下,也算得上一笔不菲的意外之财。在此,想到这次经历,是因为那篇文章的修改过程,不含初稿,仅仅修改稿,就是每次都以重新写一遍的方式来修改,就进行了八次之多,用心之诚之专,是我最求精益求精的写作精神的最直接体现,也是我对文字之钟爱乃至写作追求完美的理想状态的淋漓尽致的展示,那是我至今在写作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修改经历,给了我极深的印象。也让我明白了“文章不厌百回改,反复推敲佳作来”这句写作修改之箴言里的真正含义所在。其实,写作不难,之所以如是说,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要有可以写出“一堆垃圾文字”的勇气,但在此后必须有一种不断反复修改的精神,直至达到自我满意的理想状态之文稿方可罢休。难的是在修改,反复用心去修改,也就是需要写作者有一种对自我的文字与思想有一种精益求精的态度和永无止境地修改的精神,以及对自己的文章永不满足地去追求完美的理想与信念。

写到这里,又不得不说:“万事开头难。”“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就如老舍所说:“最重要的是,稿子写成,必须屡屡加工,才能逐渐提高。”也就是说,写作者必是一个真正对文字与思想有着执念的人。因为唯有如此,方能有强烈执著的修改意识,才会有不厌其烦地对自己的文章进行修改的行为。否则,不但写作的时候,不会用心对待,自我修改也更是无动于衷,于是它成为了一种写作者的负担或是敷衍罢了,从而对这样的写作者来说,修改就不能不算是一种奢侈行为。毕竟从哲学角度讲,意识决定行为,没有作者的此种对文字与思想的执念,就必然不会有精益求精的不厌其烦地修改精神。

当然,进一步从修改来讲,除了作者有这种对文字与思想的执念外,还得有一定乃至不错的审美理念。因为写作者的审美层次决定了他的修改方向与层次。而这个审美感或理念,是在长期的经典美文与优秀作品的大量阅读下逐渐培养起来的。如舒明月的一本书《大师们的写作课》里说的,好的写作力是读出来的。优秀的语感(语言感受力)与鉴赏力,无论是在语言的文采质感还是在思想的深邃隽永上,都需要这些能力的稳定形成。从而能够相对精准地欣赏与品味语言之优劣,培养与塑造写作者嗅觉之灵敏,在对文字与思想的阅读或默读中敏锐地发现言语与思想的良莠不齐,从而不断地挑拣出文章中的语言与思想方面的“次品”与“劣质”,用自我审美感把它们精确归位,实现在言辞与表意的完美结合。

对于佳作,修改永远是写作最重要与必不可少的环节。可以写不好,但决不能让自我修改缺席,因为,在劣质语言与思想之文章中,只要肯反复推敲用心揣摩来进行修改,并且永远相信它,你一定能发挥它“化腐朽为神奇”的神奇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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