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去社区办好事,回家睡了一个美美的午觉,醒来阳光正好。以前干两份工作的日子,几个月见不着一次太阳。我怀疑我严重的阳气不足,为了弥补自己没有阳光照射的阴暗,这段时间除了补瞌睡,就是尽量的多晒太阳。
只是想出去散步,就啥都没有准备。拿着手机钥匙就出门了,溜达溜达的就去了湖边。升仙湖确实是散步游玩的好地方,湖水清澈,岸边绿树成荫,一排柳树风情万种的摇曳着它长长的柳枝,还有几树不知名的花也开得正是艳丽。
湖边三三两两一群或是席地而坐,或是仰躺在地垫上,或是带着宠物嬉戏打闹,很是热闹。只是热闹的地方,我一个人的独行显得有点格格不入。但是想着以后的岁月,我都将这样一个人,所以不仅要习惯,还得学会享受一个人的时光。
我带着耳机,耳机里是余华的《女人的胜利》,一个男性作家眼里的女性角色,反正闲着,就听听玩玩。
我一个人没有走大路,那一条漂亮的小石子路,或许只是因为路上人有些多。在石子铺成的路里面一圈,紧挨着湖水,被人为的走出一条弯弯曲曲的黄泥巴小路。我一个人低着头走进这条小路,一是因为这条路走的人极少,二是这条小路更接近湖水,路边很多小叶花,还有一些杂草。我是认得许多的,虽然很多都叫不出它们的名字,但是我是熟悉它们的。在家乡的田埂上经常看见这些杂草这些小野花,它们让我感到久违的亲切,好像在问我“呀,原来你也在这里!”
这就是我喜欢这个湖的缘由,城市的其他公园都有人经常打理,杂草野花根本没有生存的空间。这里有,于是这里便成了我想去的地方。大抵是老了,老了的人才开始怀旧,才会喜欢熟悉的旧物。
我一边听着书,一边低着头慢慢的走着。我低着头并不是垂头丧气那种,而是不断好奇的发现一样又一样熟悉的植物,或是可以止咳的“克嘛叶”,或是可以养家里的“铜钱草”。还有刺梨,菖蒲………湖水清澈见底,可以看见里面飘动的水草,水草上面铺了一种叫“秋苔”的绿色毛毛一样的东西。这些小时候才看见过,这里又能看见了,真好。
一个人转了一圈,感觉头有点晕,才想起今天还没有吃饭,应该有点低血糖了。必须得回家了,有点恋恋不舍。最后捡了一根木棍,撬了一窝“克嘛叶”,又小心翼翼扯了几根“铜钱草”,准备回家养着。我喜欢生机勃勃的春天,我多想把这些勃勃生机都带回家。
我心里有万般温柔,我终于可以好好的生活,可以看青青的草,绿绿的树,可以慢慢的从容不迫的走路。再也不用那么慌张紧迫而匆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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