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对教育应拥有坚定的信仰。
这信仰,不是宗教般的对外在于己的事物的信仰,而是对生命本身的信仰。新教师没有强烈的形而上的冲动,如果说一定要确立一个形而上的基础的话,新教师宁可认为,生命发展本身,才是宇宙间的第一法则,是绝对信仰的基础。而教育的根本任务,即是促进生命发展。
对生命的信仰,同时包含了对自身生命的信念和对学生生命的信念。新教师不接受蜡烛的比喻。教师这个职业,对于教师本身而言主要不是损耗,而是发展,好的教育总是意味着师生共同发展。这种发展并不像传依教师那样,或努力工作以求得奖赏(工资、奖金、职称、各种荣誉),或无限地损耗自已以显现道德价值,而是高度重视自身的职业发展和生命体验,并认为自身的生命发展和学生发展必然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的。这种统一,集中体现为新教师所具备的超越性追求,即对意义感的追求。这种追求的本质不是牺牲,而是自由。新教师总是通过不断的创造来发展学生生命,并在发展学生生命的过程中不断地感受到自身的力量以及新的可能性,从而体验到自由和获得幸福。在这个过程中,新教师也并不简单地拒绝世俗的利益和荣誉。但新教师拒绝名不副实的利益和荣誉,尤其是不以利益和荣誉为职业目标,而视名副其实的利益和荣誉为“额外的奖赏”。因为真正的奖赏,是自身的生命发展,是内在的深沉的幸福感和意义感。
新教师对学生生命也拥有坚定的信念,认为每一个学生无论现在如何落后,生命中总蕴藏着无限发展的可能性,而教师的使命,是信任这种可能性并将它发掘出来,雕琢每一个生命,拯救每一个昏厥的知更鸟,使他们闪耀自身的光彩。
这种信念,是新教师最重要的力量来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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